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秋 (略) 岛缺损模纹补植工程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盘山县住房和 (略) | ||
(略) 域 | 盘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13:5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盘山县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 (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27-* | ||
采购单位 | 盘山县住房和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 (略) 与盘 (略) 口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先生04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和城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盘山县府前大街2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0427-* |
项目概况
2024年秋 (略) 岛缺损模纹补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盘山县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JCZ-*-LDBZ
项目名称:2024年秋 (略) 岛缺损模纹补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秋 (略) 岛缺损模纹补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本工程,绿化养护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4.合格供应商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内应包含园林绿化相关营业范围。5. (略) 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6.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盘山县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 (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盘山县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 (略) 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盘山县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 (略) 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和城建设 (略) 购买招标文件,并将以上资料PDF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住房和 (略)
地址:盘 (略) 与盘 (略) 口东
联系方式:马先生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城建设 (略)
地 址:盘山县府前大街22号
联系方式:刘工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