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过程开发实验中心项目 | (略) 利津县滨海新 (略) 69号 |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土地,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28平方米,新建过程开发实验中心1座,购置玻璃反应釜、旋转蒸发仪、成套抽滤装置、成套精馏装置等小试设备和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天平秤等质检设备共计约180台(套),主要承担创新药的发现、小试工艺研发等任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山东典图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 运营期,实验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VOCs、三*苯、氯苯、氨、颗粒物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P1(高25m、内径0.8m)排放处理。确保氯化氢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硫酸雾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VOCs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Ⅱ时段限值要求,三*苯(苯系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苯系物限值要求,氯苯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氨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实验室全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氯化氢、硫酸雾、VOCs、氨、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确保厂界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标准,确保厂界氨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厂界浓度限值。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统一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器皿润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喷淋装置排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 (略) 进行处理。废水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 (略) 进水水质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用于基础回填及场地平整,剩余部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拆除和安装工程的金属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涂料桶、废油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废包装纸箱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样品、实验器皿清洗废液、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颗粒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46t/a、0.003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