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壮 (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 * ) * 号《 (略) 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 (略) 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壮族自治 (略) 新阳宿舍区符合危旧房改造政策要求,为全面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环境,满足单位职工住房需求,我院决定对新 (略)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略) :
1. 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 (略) 壮族自治 (略)
1.2、项目名称: (略) 壮族自治 (略) 新阳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1.3、项目地点: (略) 壮族自治区 (略) 市 (略) 区新阳 * 街 * 号
1.4、项目规模: (略) 壮族自治 (略) 新阳宿舍区项目总用地约 * 8.8平方米,拆除面积 * 0. * 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 0. *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最终审批为准。
1.5、改造方式:以限价 (略)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2.代建内容
2.1、代建内容:项目 * 切经费垫支(包括但不仅限于危房鉴定费、评估费、土地出让金、旧房拆除费、拆迁补偿安置费、危旧房改住房设计费、报建费、地质勘察设计费等前期费用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以 (略) 需费用等改造成本费用)、筹备阶段相关资料的收集统计汇总、项目改造方案、申报、立项(包括立项前有关手续报批,争取规划设计条件和容积率等)、规划报建、办理项目用地变更性质、土地出让;实施阶段的动迁工作、拆迁户安置补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报建,实施阶段中的旧房拆除,危旧房改住房设计、施工( (略) )、本项目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衔接工程、配套工程施工( (略) );竣工验收、决算、交付、按揭贷款、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前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后期保修、物业进驻前的小区代管等全程改造建设工作。
2.2、资金来源:自筹( (略) 垫支、非还建房购房款、还建住 (略) 分购房款、停车位销售、商铺销售、国家政策性贷款等。)
2.3、代建周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交付使用并经竣工结算审计(暂按 * 个月计,以实际时间为准),以及完成代建合同规定的各项代建工作内容结束为止。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略) 第 * 号令)提供质量保修。
3.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地产开发 * 级及以上资质。
3.4、有独立运作危旧房改造项目代建经验,熟练掌握危旧房改造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等;
3.5、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雄厚的资金实力,能出具 * 万元 (略) 存 (略) 对帐单(存款证明或对账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日前 * 个月内有效)
3.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代建总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联系人:邓雨霞
联系电话: ***
报名地点: (略) 市厢竹大道 * 号卫生科技开发园区A区办公 (略) 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 * 日下午5: *
(略) 壮族自治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