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视力保护色: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工交能源【2024】2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强县大安镇、代家坝镇 ;
2.2 工程规模:1.大安镇2500m3/d污水处理厂部分设备更新,代家坝镇600m3/d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更新。2. (略) 改造更新:DN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8015m,DN4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3375m,DN300HDPE管*m,D325×8焊接钢管528m,D219×6焊接钢管76m (略) 附属设施。 ;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标段编号:E*eon1ib0ts001;标段类型: 设计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本项目设计全过程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过程配合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不良记录。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投标人不得在 (略) 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 (略) http://**)”可查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09月25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9月30日 00时00分从陕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
5.2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图纸资料押金: *,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陕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 (略) 》 《陕西采 (略) 》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须 (略) 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中登记企业信息,然 (略) (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佳信 (略) |
地址: | 宁强县大安镇小街23号 | 地址: | (略) 汉 (略) 北段天汉龙城五楼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蔡工 |
电话: | * | 电话: | 0916-*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成都清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工交能源【2024】2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强县大安镇、代家坝镇 ;
2.2 工程规模:1.大安镇2500m3/d污水处理厂部分设备更新,代家坝镇600m3/d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更新。2. (略) 改造更新:DN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8015m,DN4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3375m,DN300HDPE管*m,D325×8焊接钢管528m,D219×6焊接钢管76m (略) 附属设施。 ;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标段编号:E*eon1ib0ts001;标段类型: 设计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本项目设计全过程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过程配合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不良记录。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投标人不得在 (略) 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 (略) http://**)”可查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09月25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9月30日 00时00分从陕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
5.2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图纸资料押金: *,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陕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 (略) 》 《陕西采 (略) 》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须 (略) 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中登记企业信息,然 (略) (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佳信 (略) |
地址: | 宁强县大安镇小街23号 | 地址: | (略) 汉 (略) 北段天汉龙城五楼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蔡工 |
电话: | * | 电话: | 0916-*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成都清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