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 (略) 高级技工学校升格设立 (略) 的请示》(赣人社文〔2024〕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高级技工学校升格设立 (略) ,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
二、 (略)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贴 (略) 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认真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 (略) 的管理, (略) 依法依规办学。
四、 (略) 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师资队#、实训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办学条件的支持力度,推动 (略) 提高办学质量,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