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
传 真:0877-*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
拟批项目: (略) (略) 元江南昏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元江南昏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澧江街道南昏村附近
建设单位:中广核玉溪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3.8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 (略)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94.94hm2(1424亩),规划装机容量为60MW,为复合光伏电站,采用峰值功率为540Wp的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建设3个容量3.8MW、8个容量3.2MW、9个容量2.6M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每个3.8MW方阵配置324个组串、12台逆变器及1台容量为3800kVA双绕组箱变;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每个3.2MW方阵配置270个组串、10台逆变器及1台容量为3200kVA双绕组箱变;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每个2.6MW方阵配置216个组串、8台逆变器及1台容量为2600kVA双绕组箱变;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平均上网电量为*.3MW·h,25年年平均等效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322.7h。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影响控制措施 (1)施工设计阶段 项目开工前,建设前应当对项目最终设计方案与环评方案进行梳理对比,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构成一般变动的应当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临时占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地表原貌的生态破坏。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地域条件,遵循适时适地的原则,采取撒草籽、种植小灌木等措施进行绿化。施工过程严格执行 (略) 关于林地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并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2)避让措施 施工设计阶段必须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规划临时施工场地,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光伏列阵应避让植被长势较好的植被区,如应避让乔木林地,植被尽可能保留,不改变林地性质,并远离线路附近的村庄,优化布置,减少占地。 (3)减缓措施 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草垫或棕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光伏场区、升压站、架空线路土石方开挖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土石方开挖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土石方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不外弃。加强对施工人员、运行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环保意识,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 (4)修复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结束后应按照《 (略) (略) 元江南昏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采取相应水保措施。 (5)补偿措施 应根据国家关于林地补偿相关规定,向地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偿项目占地造成的损失,专款用于林地恢复、异地造林和养护。 (6)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划定最小施工范围,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超范围占地,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林木,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等作业,减小植被受影响面。施工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定期编制环境监理报送相关部门。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做好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建立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和管理制度,避免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二、污染影响控制措施 1、大气环境控制措施 (1)在施工营地周围设置临时遮挡,避免扬尘对周边元蔓高速和元红公路的影响。(2)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池、沉砂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3)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4)对表土和施工材料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5)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6)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7)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2、废水控制措施 (1)生活污水:施工场地生活区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粪便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定期清运用作植被恢复和场地绿化肥料。(2)建筑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砂池,收集、澄清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过程,不外排。(3)基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不外排。(4)初期雨水:各片区施工前,应先按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砂池的挖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沟渠。(5)钻孔泥浆水通过泥水脱水设备,先将泥浆液进行脱水,泥水分离之后,水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泥用于回填施工场地。(6)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 3、噪声控制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做到文明行车。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4、固废控制措施 项目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规划的表土堆场中,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转运至南昏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项目施工期旱厕产生的粪便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在项目区内暂存,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不破坏林业或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2)严格执行《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规定,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项目业主在申报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时,应当同步提交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的承诺书,并在项目取得使用林地许可批复后1个月内,向县林草局提交按规定编制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3)本项目运营阶段,禁止违法开荒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4)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可以实施农业种植的区域尽快实施种植,以达到形成无地表裸露的目的,控制水土流失及生态系统稳定运行。 二、污染影响控制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设置1套油烟净化设备,将食堂油烟应处理后排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定期清洗抽油烟机。(2)隔油池、化粪池均为地埋式,减少异味的产生。(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4)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5)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升压站内食堂废水经1个1m3隔油池隔油后,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1个6m3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1座规模为4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晴天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雨天暂存在1个4m3的中水暂存池内,不外排。(2)因电池板清洁方式为用湿布擦拭或者玻璃刮刀进行清洁,且不使用清洗剂清洁。电池板均在晴天清洁,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全部清洗废水直接下渗,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3)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2)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3)合理布局站区,站区设计时考虑把低噪声或无噪声的建筑布置在外围,增加对高噪声源的声屏障效果。种植一定数量的阔叶乔木,以起到吸收车间内部噪音的传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4)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运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南昏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2)废电池板:统一作返厂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处置和外卖收购商。 (3)废储能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暂存。(4)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5)污泥:自行清掏后用于电站周围植物施肥。(6)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设置1间面积为29.2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日起施行)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5、运营期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及时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6、景观影响和光污染防治措施 光伏板尽量依山势布置,减少对地形地貎的破坏,加强区域的绿化,减少视觉景观单一化。 光伏板外购反光率低的材料。 7、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项目升压站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将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的要求,已在设计中采取了以下防范措施:①电气设备已安装接地装置,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②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③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已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按照设计方案建设及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工程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将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的要求。在运行期加强环境管理和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监测工作,对项目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担忧心理。 8、服务期结束后对策措施 ①服务期满后拆除的废太阳能电池由太阳能电池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②服务期满后开关站变压器、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的变压器回收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③服务期满后,对开关站、光伏组件及其他辅助设施硬化地面进行掘除,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④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⑤掘除混凝土的基础部分场地应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⑥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植树,对场地内占用的林地和草地进行植被恢复,对园地进行复垦。根据新项目对地形地貌及景观的破坏程度,项目服务期满后,设立专项资金,取植被重建的方式厂区进行生态恢复,种植乔木、灌木以及草类植被等。 |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日-**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中广核玉溪 (略) 拟投资建设的 (略) (略) 元江南昏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