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江 (略) 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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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 瓦窑镇工业集中区 | 江 (略) | 江 (略) 有限公司 | 江 (略) 拟投资6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7000m2,在新沂市瓦窑镇工业集中区新建一条干混砂浆生产线。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干混砂浆40万吨能力。 (略) 用原辅材料仅限于本市建筑垃圾废弃物,且不得外购废石进行碎石加工石子,不得进行外购粗砂清洗。项目已取得新沂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1〕 (略) ,项目代码为:2019- *** -30-03- *** 。项目原辅料:石子 *** 万t/a,水泥4.8万t/a,粉煤灰1万t/a,石粉4000t/a,外加剂2000t/a。生产工艺为:制砂生产线工艺:石子→装卸运输→上料→制砂机→振动筛分→过度砂仓→提升机→砂仓→干混砂浆生产线。干混砂浆生产线工艺:运输→配料机量→搅拌→包装散装。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该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徐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管控要求的前提下,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按《报告书》内容开工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排污管网建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经冲洗平台下方设置二级沉淀池对冲洗废水进行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 (略) (略) 理,达到新沂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新沂 (略) (略) 理。 3、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机制砂生产工序废气、干混砂浆生产工序废气、堆场装卸运输粉尘和车辆扬尘。机制砂上料、破碎、筛分工 (略) 理,在上料斗、制砂机、振动筛上方安装的集尘罩收集,经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2个过渡砂仓的呼吸废气共用一套仓顶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3个水泥筒仓呼吸废气经各自仓顶 (略) 理后,通过一根30m高(DA001~DA003)排气筒排放。2个粉煤灰筒仓经各自仓顶 (略) 理后,通过一根30m高(DA005、DA006)排气筒排放。2个外加剂筒仓经各自仓顶 (略) 理后,通过一根18m高(DA007、DA008)排气筒排放。石粉筒仓经仓顶 (略) 理后,通过一根30m高(DA004)排气筒排放。砂筒仓经仓顶 (略) 理后,通过一根30m高(DA009)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收尘后通过 (略) 理,由一根15m高(DA012)排气筒排放。砂浆散装粉尘经收尘后通过 (略) 理,由一根15m高(DA013)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经收尘后通过 (略) 理,由一根15m高(DA014)排气筒排放。堆场装卸运输粉尘和 (略) 区内设置炮啉喷雾装置进行降尘。未捕 (略) (略) 区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厂区和生产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实施后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m。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有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4、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高效制砂机、振动筛、砂浆搅拌机、空压机、散装机、包装机、螺旋输送机等设备。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隔声门窗、设减振垫、隔声罩、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除尘器收集尘由企业回收后返回生产工艺。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一 (略) 门定期清运。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由企业 (略) 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 (略) 理。一般固体 (略)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建设。危废转移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登记台账。暂存库等重点区域结构构造及防腐防渗等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危废识别标识、视频监控布设和危险废物转移及管理等应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略) 文)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苏环办【2019】 (略) 文)等相关要求。 6、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和《报告表》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环境保护标志牌,便于采样和监测。本项目设14个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依托园区现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7、本项目实施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 (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1.627t/a。 (2)水污染物: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 (略) 置。 公众参与: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略) 门意见: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 (略) 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