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洛浦县 (略) 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洛浦县 (略) | ||
行政区域 | 和田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19:2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和 (略) (略) (和田 (略) 3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8月05日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和 (略) (略) (和田 (略) 3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 *** 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洛浦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洛浦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章主龙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中运宏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和田市安康广场写字楼17层1704-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燕 *** |
项目概况
洛浦县 (略) 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 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XJZYHD-HT-GC-2022-04
项目名称:洛浦县 (略) 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 0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 (略) 服务内容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5、外地企业须提供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区外投标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 ***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 (略) (略) 罚(责令整改、 (略) 分除外) (略) (略) 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7、根据《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略) )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 q.com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申请人 (略) @@@ q.com。
售价:¥ ***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 (略) (略) (和田 (略) 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 (略) (略) (和田 (略) 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 (略)
地址:洛浦县
联系方式:章主龙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运宏达 (略)
地 址:和田市安康广场写字楼17层1704-02室
联系方式:张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