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衢州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5万件睡袋、5万顶遮阳伞、5万顶天幕及10万套高档服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智造建〔2024〕13号
时间:2024年2月26日
原文链接:衢环智造建〔2024〕13号衢州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5万件睡袋、5万顶遮阳伞、5万顶天幕及10万套高档服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