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创路西侧、环河路南侧地 (略) 秀洲区高照街道荫家桥村,东至农用地、南至农用地、西至农用地、北至横塘港(地块中心东经120.*°,北纬30.*°),地块面积*平方米。
根据《 (略) 西片分区4-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创路西侧、环河路南侧地块未来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属敏感用地,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第二章第七条,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工作内容 | 时间 | 相关单位 |
现场踏勘 | 2023.10.17 |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
人员访谈 | 2023.10.17、2023.10.31 |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
资料收集及分析 | 2023.10.17-2023.11.6 |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
本次调查地块1979年之前西侧区域为马泾港河段,其余农田及居民住宅;1979年至2012年间北侧 (略) 高照砖瓦二厂,其中2010年至2011年期间地块南侧和东侧有两个鱼塘;2012年,地块内居民住宅*续拆除;2013年, (略) 高照砖瓦二厂停产,厂房闲置未拆除,地块内东侧为新塍塘清淤底泥;2014年至2015年期间, (略) 高照砖瓦二厂原成品堆场已转为农用地,原宿舍生活区房屋闲置,地块内南侧区域有农具房;2016年, (略) 高照砖瓦二厂房屋已全部拆除;2017年至2021年期间,地块北侧建造水闸。
2023年10月,我单位工作小组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内大部分为农用地,地块内西侧区域为马泾港河段,现场未发现地块内有污染痕迹,未发现地块内有外来堆土,无固废填埋或填土现象,原地块内历史为鱼塘及清淤底泥堆放处已平整,现状为农用地,无坑。
调查地块周边主要为农用地、河道及居民住宅。地块紧邻北侧及 (略) 高照砖瓦二厂部分厂区,地块北侧隔新塍塘 (略) 新塍砖瓦厂、 (略) (略) 、浙江银 (略) 以及各小型铝材加工企业。地块东南侧历 (略) (略) 及嘉兴翎宇 (略) 。
根据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的生产可能会
造成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另外考虑人员访谈资料存在不确定性和历史卫星影像资料的间断性,故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工作内容 | 时间 | 相关单位 |
土孔钻探 | 2023.11.13 | 嘉兴 (略) |
地下水建井 | 2023.11.13 | |
土壤样品采集 | 2023.11.13 |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
土壤样品现场快筛 | 2023.11.13 | |
地下水建井洗井 | 2023.11.15 | |
地下水采样洗井 | 2023.11.21 | |
地下水采样 | 2023.11.21 | |
底泥采样 | 2023.11.13 | |
地表水采样 | 2023.11.21 | |
实验室分析测试 | 2023.11.13~2023.12.14 |
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1日,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进场分别开展了现场土壤、地下水、底泥和地表水的采样工作。
样品采集:本项目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1个底泥监测点和1个地表水监测点,另外在地块南侧布设1个土壤/地下水对照点。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90个(含对照点),送检土壤样品42个(含对照点),另外采集5个土壤现场平行样;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含对照点),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含对照点),另外采集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采集底泥样品1个,送检底泥样品1个,另外采集1个底泥现场平行样;采集地表水样品1个,送检地表水样品1个,另外采集1个地表水现场平行样。每批次样品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设备空白。
土壤及底泥测试项目: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包含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基本项目(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7项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项SVOCs(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另加测pH、氟化物、*烯腈、苯酚、铬、锌、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
地下水测试项目: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包含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基本项目(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7项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项SVOCs(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GB 14848表1常规指标(除微生物及放射性指标),包含色(铂钴色度单位)、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硒,另加测*烯腈、苯酚、铬、可萃取性石油烃、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
地表水测试项目:GB 3838-2002表1中24项,包含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4日,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对土壤、地下水、底泥和地表水样品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另外在地块南侧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90个(含对照点),送检土壤样品42个(含对照点),另外采集5个土壤现场平行样,每批次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设备空白。根据实验室结果分析,土壤污染因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限值要求;锌、铬、氟化物、苯酚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附录A部分关注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底泥环境调查结论:地块内共布设1个底泥监测点,本项目共采集底泥样品1个,送检底泥样品1个,另外采集1个底泥现场平行样,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设备空白。根据实验室结果分析,底泥污染因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限值要求;锌、铬、氟化物、苯酚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附录A部分关注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另外在地块南侧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含对照点),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含对照点),另外采集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每批次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设备空白。根据实验室结果分析,W1、W2、DW点位肉眼可见物以及W1、W2点位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苯酚、*烯腈、邻苯二*酸*基苄酯符合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地下水筛选值要求。
地下水超标指标:肉眼可见物、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有毒有害指标,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毒理学指标,并且不在《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未来该区域不涉及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不作为饮用水,故不作为关注污染物进一步评价。
地表水环境调查结论:地块内共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本项目共采集地表水样品1个,送检地表水样品1个,另外采集1个地表水现场平行样,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设备空白。根据实验室结果分析,DB1点位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地表水超标指标: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氮均不在《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且该地表水域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目前该水质能满足用水需求,故不作为关注污染物进一步评价。
(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加创路西侧、环河路南侧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用途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后期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