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 (略) ( (略) )餐饮中心大宗物资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有意者请于2025年1月2日下午17:00时前提交书面申请。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数 量 | 履约期 |
01 | 蟹田珍珠米 | 约600袋(25公斤装) | 一年 |
02 | 五得利面粉 | 约300袋(25公斤装) | 一年 |
03 | 黑土地大豆油 | 约300件(20升装) | 一年 |
注:本项目数量为预估,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应具有经营相关项目的营业资格。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报名时应出示原件,并提交A4纸打印1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报名必须到现场报名并提交所需材料,不接受其他任何报名方式。
5、投标保证金: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说明
1、招标工作结束,#元保证金退回。
2、如果成功中标,但申请人因存在违约而终止合作,则保证金不退回。
3、中标后,如果投标人出现违约而终止合作,则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可顺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六、评审时间及评审地点
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地点:
辽宁大 (略) ( (略) )主楼三楼会议室
七、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大 (略) ( (略) )
地 址: (略) 青年大街38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