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6时,在 (略) (略) 中兴街1号1 (略) 拍卖行拍卖室,公开拍卖如下 (略) 标的租赁权。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的为准。
一、拍卖标的情况:
拍卖标的明细表 | |||||
标的名称 | 出租 面积 (㎡) | 租赁 期限(年) | 起拍价 (元/月) | 竞买保证金 (元) | 备注 |
(略) (略) 60号(现26号)2门第一层第4间商铺(原第3间商铺) | 60 | 5 | 4050 | (略) | 该物业租户不得从事餐饮、维修行业。 |
情况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为新租户的,租期从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2、原租户参加竞买的,应按照拍卖公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登记手续,经委托人确认后获得优先权,并在拍卖会上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
二、拍卖条件:
1、拍卖佣金收取标准:按成交价租期、租金总额的2.5%向买受人收取。
2、买受人须接受委托人《房屋租赁合同书》、《廉洁责任书》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所有条款。
3、租赁条件:按租赁合同约定或租赁标的情况说明。
(1)竞买人必须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出租的房地产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事项以及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污染源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承租人必须遵守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房屋的安全。
(4)承租人承担物业使用的安全责任。
(5)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6)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7)拍卖成交后,如非原承租人成交的,按原承租人腾空后的现场现状再行移交。
(8) (略) 规划建设需要拆迁房屋或政府回收土地、物业产权持有单位对该范围土地进行“三旧”改造或企业改 (略) 置资产,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依时迁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有意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户名:湛江腾顺 (略) ,账号:(略)472,开户银行:广东 (略) 海棠支行;以到账为准)并于2024年12月26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湛江腾顺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759-(略)、0759-(略)
地 址: (略) (略) 中兴街1号首层之九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25日,标的物所在地,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人
(略) 址:http://**
(略) 拍卖行
湛江腾顺 (略)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