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参选的,须提供其法人单位(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 *** )”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 * 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软件开发集成项目的相关经验,累计同类项目达到 * 万元(人民币)或以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 * 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 (略)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略) 要求: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项 (略) 保证明( (略) (略) 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 年8月 (略) 保证明, (略) 属单位为参选人)。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参选人不得存在 (略) 招募文件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参选信誉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段的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 项目参选。
3.7※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 (略) 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
3.8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