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告》,我公司被列为2024年度(第二十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 (略)
单位地址: (略) 宜良县工业园区
所属行业:饲料加工(C1320)
法定代表人:张家林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8K
主要产品:猪饲料、鸡鸭饲料、鱼饲料、牛饲料
设计生产能力:年产饲料*t/a。
2、主要排污信息
公司主要的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公司主要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有2个,分别是生物质锅炉排气筒、冷却机2#排气筒。根据2023年12月8日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YNFY*号,有组织废气监测排放浓度达标情况:
监测时间 | 监测点位 | 监测对象 | 监测结果 | 单位 | 执行标准 | 标准限值(mg/m3) | 达标情况 |
2023年12月06日 | 生物质锅炉排气筒 | 颗粒物 | 8.86 | 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 | 5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15 | mg/m3 | 3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55 | mg/m3 | 300 | 达标 | |||
冷却机2#排气筒 | 颗粒物 | 4.38 | 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二级标准 | 120 | 达标 |
达标情况:
监测数据显示:生物质锅炉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即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破碎工段产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120mg/m3。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粉尘主要为清筛、磁选、配料、混合、打包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废水
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的新鲜水全部进入产品,并以蒸发的形式损失,无废水产生。公司废水主要为员工就餐废水、员工盥洗废水、化验室抽样检验废水以及锅炉排水,产生的废水均为一般污水,属低浓度废水。
公司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通 (略) (略) (略) ;员工餐饮废水进入隔油池(1m3)预处理,化验室抽样废水进入中和池(3m3)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员工盥洗废水、锅炉排水一起进入化粪池(15m3)处理, (略) 建设的一体化生化处理(10m3/d)系统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生活杂用水水质》(GB/T*-2002)中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
雨天进入中水暂存池(40m3)储存作晴天绿化用,不外排。
(3)噪声
根据2023年12月8日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YNFY*号,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监测达标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Leq dB(A) | 备注 | |||||
2023年12月6日 | ||||||||
昼间 | 夜间 |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达标情况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达标情况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 | ||
1 | 厂界东侧 | 56.7 | 65 | 达标 | 46.6 | 55 | 达标 | |
2 | 厂界南侧 | 55.2 | 65 | 达标 | 48.3 | 55 | 达标 | |
3 | 厂界西面 | 57.2 | 65 | 达标 | 47.3 | 55 | 达标 | |
4 | 厂界北面 | 58.6 | 65 | 达标 | 49.6 | 55 | 达标 |
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主要有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机修废油、化验室废弃容器、化验室废弃试剂等,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分类贮存,并做好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危废暂存间设立明显标牌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防漏及围堰措施。产生的机修废油、化验室废弃容器、化验室废弃试剂统一收集于暂存在危废储存间,委托红河州现代 (略) 处理。
4、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废水储存及处理设施泄漏预防措施
①公司建设有消防系统,当公司发生火灾时,产生的消防水通过雨水沟渠汇集,统一排至地势低洼处临时挖掘的污水围堰和收集池进行收集,公司四周均建设有围墙,可以保证火灾和爆炸事故状态下的消防废水实现不外排;
②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园 (略) 。公司产生的员工餐饮废水进入隔油池(1m3)预处理,化验室抽样废水进入中和池(3m3)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员工盥洗废水、锅炉排水一起进入化粪池(15m3)处理, (略) 建设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0m3/d),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生活杂用水水质》(GB/T*-2002)中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雨天进入中水暂存池(40m3)储存作非雨天绿化用,不外排。
③厂区所在区域内仓库、设备及运输管线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后,由于泄漏物料及消防水的不及时收集,有可能对厂区所在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厂区内油脂储存区设置9m×8m×0.3m 围堰,发生泄漏时可以有效收集;
④公司现在已经设置各污水处理区域警示标示,由专人管理。设施废水泄漏 报警装置。针对各污水处理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若废水发生泄漏,公司内部能及时清楚泄漏情况。
⑤针对公司管道水、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已经设置加盖和暗沟处理,预防因暴雨大量进入污水管道、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造成溢满;
⑥加强对职工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单项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以减轻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的危害和若发生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废水突发事件突时的及时处理;
⑦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定期清掏,每年清掏不得少于2次,以保证化粪池的处理效果。并加强排水管道的检修,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巡查,避免因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泄污染附近水体。化粪池的设置容积需满足停留时间超过24h的要求。
⑧制定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巡查制度,每天安排专人对废水储存处理设施进行至少一次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针对污水处理站定期进行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做好维修。巡检人员每天对废水管道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危险废物泄漏预防措施
①机修废油、化验室废弃容器、化验室废弃试剂统一收集于暂存在危废储存 间,委托红河州现代 (略) 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经设置警示标识,已经设置摄像头监控。
②清筛、磁选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废弃包装袋、生物质锅炉灰渣及水膜初沉 渣、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宜良 (略) 清运处置。
③实验室设置了相关实验操作流程,化学药剂柜设置专人保管,使用化学药剂应当进行相关台账记录。若发生化学药剂瓶出现泄漏,应当及时进行收集处理,防止化学药剂腐蚀、氧化周边物品,挥发进入空气中污染大气环境,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使其进水水质偏酸或偏碱,影响污水处理站菌落生存环境。控制实验室化学试剂的储存量,使用时轻拿轻放,避免泼洒和泄露的产生。泄漏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防止泄漏的化学试剂进入雨水管。
④经常性检查动植物油储存罐有无破损,有破损及时处理;泄漏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围堵,防止泄漏的油品排入外环境。
⑤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合理,原则上保证暂存场所防晒、防雨、通风。
⑥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⑦严格出入库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⑧制定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泥池巡查制度,每天安排专人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泥池进行至少一次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问题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一般固废需要回收的及时回收利用,进出公司外做好台账登记制度,运输过程中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由运输单位监控,避免运输过程中泄漏产生环境污染。
(3)危险化学品泄漏预防措施
(略) 的实际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点设置摄像头时时监控,危险化学品的 (略) 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突发 (略) 控制。
②在储存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中的规定,严格遵守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措施及正确的操作规程,预防因为操作衍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尽量避免因操作管理不当造成的环境突发事件;
③加强对职工危险化学品泄漏单项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以减轻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的危害和若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单项突发事件突时的及时处理;
④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泄漏预防,应配备快速维修设备;
⑤在储存中重要设备均设置相应的备品、备件或备用系统。能及时抢修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停运,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环境风险事件;
⑥制定相应的设备维修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点维修管理、定期检查制度,保证储存设施的正常运行。
⑦制定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巡查制度,每天安排专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进行至少一次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问题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做好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火灾及爆炸处理措施
①为了有效应对火灾、爆炸的发生,我公司计划修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及喷淋系统均为临时高压系统,同时在设有安全消防和 人员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险情,人员可及时疏散撤离,便于消防工作顺利进行。
②当爆炸风险存在时,将积极启动相关预案。在安全距离内,疏散隔离和安全保卫队员要尽快设立警戒标志或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危险区。我单位对各区域实现了空调通风,及机械强制通风系统,同时公司在易爆炸区域设置有提示牌,公司定期对易燃、易爆的设备进行检查,也定期组织相关操作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等来防治此类现场的发生。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环境信息公开的意见看法。在企业运营期间,公众仍 (略) 站、电话、信函 (略) 提出宝贵意见。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家林
联系电话:*
云 (略)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