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青区河道 (略) 治理工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环投资〔20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西青区财政资金。招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西大洼排水河治理工程(海泰北道~南道段)和卫河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西大洼排水河,连接南运河和独流减河,河道功能主要排泄本地沥水,原设计流量 20m3 /s,下游与独流减河汇流处建有宽河泵站。西大洼排水河(海泰北道~南道段)共 4.0km,2012 年大雨后淤积严重,堤岸局部塌陷,过流能力严重不足。为保障河道畅通,堤防安全,拟实施西大洼排水河(海泰北道~南道段)治理工程。
卫河由于多年运行,现状堤防存在超高不足、 (略) 况较差等问题,城市内涝时局部堤段只能临时采用编织土袋加高堤防。鉴于卫河现状存在的问题,亟需对卫河进行治理,以满足堤防管理及防汛抢险的要求,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汛期不施工,汛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青区河道 (略) 治理工程施工标段一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西青区河道 (略) 治理工程施工标段一,合同编号:ZZZX2024ZB014 。主要建设内容为西大洼排水河治理工程(海泰北道~南道段)和卫河治理工程,其中西大洼排水河治理工程(海泰北道~南道段)包括对 4.0km 河道淤泥进行清除、河道破损的挡墙进行修复;卫河治理工程包括对卫河进行清淤,长度为2.903km;卫河堤防加高长0.686km、新建堤 (略) 长1.467km、堤岸修复0.983km、河道沿线2处废弃口门进行拆除、对5处破损口门进行修复;绿化带损毁修复、安全防护。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9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天安支行
银行账号:0302 0858 0910 0114 566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5日14时0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西青区杨 (略) 北4号
联 系 人:*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邮 箱:*@*63.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9月18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彦春
电话: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