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WS-X2021-CQYS/SG008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一标段,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由建设单位【 (略) 】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 (略) 】共同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1.2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自筹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本项 (略) 大渡口区建桥园区C区N054-1号地块。
2.2 建设规模及工程概况: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31㎡,包括1#-25#楼。其中:工业建筑面积*.33㎡,配套用房面积80556.32㎡,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52104.14㎡;地上建筑面积*.17㎡,地下建筑面积52104.14㎡,车位不少于1754个。
一标段建筑面积约*.63㎡,包含1#综合楼、5#厂房、6#厂房、7#门卫房、10#化学品仓、11#垃圾房、12#危废品库、13#风雨连廊、14#风雨连廊、15#~22#宿舍、23#实验厂房、24#宿舍区地下车库、25#生产区地下车库以及一标段内各厂房之间的架空连廊等。1#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0825.17㎡,四层塔楼,建筑高度为18.9m,幕墙最高高度为20.7m,幕墙展开面积约为12542㎡。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24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一标段综合楼幕墙(暂估价)分包工程,主要包括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铝合金格栅、栏杆等。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投标人应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本项目范围内综合楼幕墙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不少于1050万元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公寓、学生宿舍等,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
注1:含有幕墙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幕墙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注2:证明材料: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3.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①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并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②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不少于1050万元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公寓、学生宿舍等,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
注1:含有幕墙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幕墙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注2:证明材料: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3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列入上述任一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开标前31天内网站截图。)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资金证明(资金证明必须是企业基本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有效期为开标前30天内);
(2)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云筑网(http://**)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云筑网(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9日9时3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http://**),包括盖章投标文件整体扫描件PDF版、WORD版、EXCEL版、商务标套价软件版。逾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云筑网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投标,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书,同时线上提交电子版投标书(云筑网),当线上投标文件与线下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投标文件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地址为重庆大渡口区跳蹬镇邱家山萤石智能制造中建八局项目部/曹晏宾*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大渡口区跳蹬镇邱家山萤石智能制造中建八局项目部
7.其他
7.1 招标控制价:*.87元。其中:暂列金为*.00元(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为*.77元(不含税)。
7.2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筑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海康威视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8. 招标人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略)
联系 人:熊美灵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中国建 (略)
联系 人:曹晏宾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日 期: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