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滨河大道(石柱县城-高铁石柱东站-三河公路)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略)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宾街道、三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石柱县综合办公楼附近,经江山月、规划的高铁站、宇城坝、陈家坝,止于三河场镇石柱电商产业园,路线全长约8公里,其中起点至农业产业园段约6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农业产业园至终点段约2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
2.3 R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67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概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清单预算、技术规范等编制、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地质初勘、地质详勘、涉及高速公路路段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期服务工作。
2.4.2 标段划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不含后期服务期)。
2.6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77号 | 地址: |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79号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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