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南充分公司绿植租赁及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CTFFW#
比选人名称: (略) 南充分公司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5日售卖邀请比选文件,截至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无参选人购买邀请比选文件,本项目邀请比选失败。
公示期: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9日,共4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 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 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 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 (略) 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邮箱地址:*@*q.com
比选人: (略) 南充分公司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