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九龙坡区锦龙路289号9幢1号、2号、3号房屋网络变卖公告
(略) 渝 (略) 依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3年3月13日10时至2023年5月1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网址:http://**_court.htm,户名: (略) 渝 (略)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九龙坡区锦龙路289号9幢1号、2号、3号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分别为883.22㎡、868.71㎡、353.04㎡,权证号分别为105房地证2013字第26631号、105房地证2013字第18803号、105房地证2013字第33813号,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评估价:2079.45万元,起拍价:1164.492万元,保证金:116.4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交所安排。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1164.492万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标的物现由案外人占用。本次标的物变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标的物内部结构有改动。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据评估报告显示:根据《 (略) 规划局九龙坡区分局关于限制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交易的函》(渝规函九龙坡字〔2015〕第009号)复印件记载,九龙坡区锦龙路289号(青国青城)9幢1、2、3号局部修建房屋为违法建筑,本次估价评估范围不包含上述违法建筑,以房屋建筑面积分层平面图标记的位置为准进行评估。
因该房产有行政限制,需买受人自行了解房屋过户政策。
变卖对象的违章建筑,须竞买人自行实地了解并承担风险。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4、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转让登 (略) 《执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7、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物业情况:据物业介绍,截止2022年12月欠缴物管费*元。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物业。 物管费、水、电、气费等欠费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渝 (略) 、开户行:建行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变卖辅助机构(重庆联交所)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联交所咨询电话:023-* * 陈老师
(略) 渝 (略) 咨询电话:023-*范法官
(略) 渝 (略) 监督电话:023-* 023-*
(略) 渝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渝 (略) 两江新区审判区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略) 渝 (略)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