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9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革吉县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2座厕所:共43.98㎡,新建6座给水房,共162.84㎡,新建1座配电房,面积12.96㎡,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面积80.08㎡,新建晾晒场一处,面积2026.36㎡。植草种树工程:混播草籽7142㎡,播种格桑花7142㎡;表层20厘米土更换为种植土,更换面积为7142㎡,共1428立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建设规模:新建2座厕所:共43.98㎡,新建6座给水房,共162.84㎡,新建1座配电房,面积12.96㎡,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面积80.08㎡,新建晾晒场一处,面积2026.36㎡。植草种树工程:混播草籽7142㎡,播种格桑花7142㎡;表层20厘米土更换为种植土,更换面积为7142㎡,共1428立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6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 2.7 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一项近三年 (略) 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 专业*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3.3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须提供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备案 (略) 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企业在关注项目、添加人员后须成功打印"项目参与人员名单"; 3.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5关键岗位 3.5.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间不得兼任并满足相关要求; 3.5.2根据《关于开展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 (略) 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3-14 10:30 -- 2024-03-20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07 10:4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 (略) 访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4-07 10:4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 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7.4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略) 管【2020】119 号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更改西藏自 (略) 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7.6各投标人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西藏 (略) (略) 的通知》要求,自行在“西藏 (略) (略) ”完成相关信息填报。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中心(阿里地区招投标管理中心)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阿里地区革吉县 联 系 人: 云旦加措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澔雅 (略)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格吉巷 联 系 人: 周亮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