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 * 年度或上 * 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略) 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上述证明 (略) (略) 门出具。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1.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任 *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 (略) (略) 门出具。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1.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任 * 个月 (略) 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 (略) (略) 门出具。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1.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 * 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