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62号)、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业务专题会集体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见附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德昌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4-*)。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2日,共12天。
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名单
德昌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日
附件:
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名单
序号 | 单位 | 姓 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补缴时间 | ||
(社会保障号码) | 起始 时间 | 截止时间 | 补缴合计月数 | |||
1 | 德 (略) | 张丽琼 | *※※※※※※※※2928 | * | * | 46 |
2 | 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德昌县房地产管理所) | 杨丽 | *※※※※※※※※0823 | * | * | 54 |
3 | 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办公室) | 刘宗艳 | *※※※※※※※※0047 | * | * | 24 |
4 | 德昌县破产改制单位(德昌县乐跃纸厂) | 吴东 | *※※※※※※※※0918 | * | *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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