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送来《关于申请审批东莞市水乡新城防洪排涝达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2024年5月28日第7次水乡党工委会议审议同意,现就东莞市水乡新城防洪排涝达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东莞市水乡新城防洪排涝达标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 (略) 水乡新城氹涌夏汇单元水系综合整治一期、水乡望溪智造产业区环线综合整治工程、水乡河西数字产业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梅沙南)、赤滘口河西岸堤防加固达标工程及水乡河西数字产 (略) 延长段北侧水系工程共五个工程子项。
建设内容包含:1、新建河道起点为梅沙大道(氹涌段),终点接入夏汇排渠,长度约为675米。2、对水乡望溪智造产业区外江防洪堤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达标建设,治理长度约2.6公里,环线水岸工程总面积为3.06公顷。3、梅沙南河道治理,西段起点为 (略) 箱涵,终点为水乡大道(接现状箱涵),河道按照现状进行整治,长度约1.5公里(河道中心线长度)。4、对赤滘口河西岸堤防按100年一遇进行综合治理约3.3千米,包括堤防工程、水利工程(新建、改扩建水闸及泵站)等。5、 (略) 延长段北侧部分梅沙涌河道,河道采用复式断面,按20年一遇进行河堤达标,设计河道总长约为400米。
三、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同意项目投资估算为*.*元,建设资金由水乡财政统筹承担。
四、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单位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实施。
五、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动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