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 年11月8日—— 2017年#月#日)
项目名称 | 煤电化园区南北主干道及相关设施整改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X市X区煤电化产业略 | 联系电 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转29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X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X市X区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
拟中标人 | X略 | 拟中标金额 | 278. ## 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 J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略门 | X经济技术略 | 联 系 电 话 | ## | ||||||
X经济技术略 | ## | ||||||||
招标人:X市X区煤电化略 2017年#月#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17年#月#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略人提出异议,略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略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略投略理办法》(国家发展略委令第11号)和《X市招标投略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7年#月#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电化园区南北主干道及相关设施整改工程已由X市X经济技术开发略审【2017年#月#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市X区煤电化产业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X市X区煤电化产业略。略条件,略。
2. 略范围
2.2建设规模:南北干道全长2.8KM,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4车道, 城市主干道II级。车行道路面翻修约3273㎡,人行道路面翻修约7626㎡。工程总投资约300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整治工程、略道翻修、新安装透水砖等工作内容,略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略资格后审,投标人略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X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月#日起,(X时间,下同),在X公略(http:/ *** )上“招标公告区”及“网上答遗区”、“网上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略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略知晓有关招投略内容。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略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略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X公略(http:/ *** )略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略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0时00分(X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市X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略开标室(X区松林录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X经略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X市X区煤电化产业略 | |
地址:X市X区新田路70号 | 地址:X市X区洋河二村18号附18-2 |
联系人: 广女士 | 联系人:许女士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转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