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施工标段照明工程的招标公告 | |||||||||||||||||||||||||||||||||||||||||||||||||||||||||||||||||||||||||||||||||||||||||||||||||||||||||||||||||||||||||||||||||||||||||||||||||||
(略) | E *** 3 | 项目名称 | 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施工标段照明工程 | ||||||||||||||||||||||||||||||||||||||||||||||||||||||||||||||||||||||||||||||||||||||||||||||||||||||||||||||||||||||||||||||||||||||||||||||||
(略) | E *** *** | 标段名称 | 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施工标段照明工程施工S347-YHD-ZM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略) 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7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8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 施工标段照明工程施工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4]11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 (略) 局以省交 (略) 局关于347省道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1、YH-2、YH-3、SC-1标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苏交公程[2015] (略) )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加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347 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全长约 *** km, (略) 基宽度 *** m, (略) 基宽度 *** m,采用双向四 (略) 标准,设计速度 80km/h。本次照明工程 (略) 为K21+400, (略) 为K31+ *** ,全长 *** km, (略) 。 2.2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347-YHD-ZM标段;招标范围包括:347 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 YH 施工标段照明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31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 (略) 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前最近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的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前最近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6根据《 (略) 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 (略) 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 4/0P ***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略) 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 (略) 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 (略) 、江苏省交通运 (略)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 (略) 地址:宿 (略) 金桥商务大厦 地 址:南京市 (略) (略) 2楼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颜宁联系人:陈志祥 电 话:0527- *** 电 话: *** E-mail: @@@ q.com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用综合评分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 5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 101. 234. 24: *** /OP/Login. 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 *** 。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30。 2022年7月27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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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 施工标段照明工程施工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4]11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 (略) 局以省交 (略) 局关于347省道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1、YH-2、YH-3、SC-1标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苏交公程[2015] (略) )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加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347 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全长约 *** km, (略) 基宽度 *** m, (略) 基宽度 *** m,采用双向四 (略) 标准,设计速度 80km/h。本次照明工程 (略) 为K21+400, (略) 为K31+ *** ,全长 *** km, (略) 。 2.2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347-YHD-ZM标段;招标范围包括:347 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 YH 施工标段照明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31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 (略) 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前最近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的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前最近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6根据《 (略) 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 (略) 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 4/0P ***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略) 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 (略) 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 (略) 、江苏省交通运 (略)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 (略) 地址:宿 (略) 金桥商务大厦 地 址:南京市 (略) (略) 2楼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颜宁联系人:陈志祥 电 话:0527- *** 电 话: *** E-mail: @@@ q.com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用综合评分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 5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 101. 234. 24: *** /OP/Login. 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 *** 。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30。 2022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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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 *** 3 | 项目名称 | 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施工标段照明工程 | ||
(略) | E *** *** | 标段名称 | 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施工标段照明工程施工S347-YHD-ZM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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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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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7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8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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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 施工标段照明工程施工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4]11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 (略) 局以省交 (略) 局关于347省道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1、YH-2、YH-3、SC-1标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苏交公程[2015] (略) )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加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347 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全长约 *** km, (略) 基宽度 *** m, (略) 基宽度 *** m,采用双向四 (略) 标准,设计速度 80km/h。本次照明工程 (略) 为K21+400, (略) 为K31+ *** ,全长 *** km, (略) 。 2.2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347-YHD-ZM标段;招标范围包括:347 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 YH 施工标段照明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31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 (略) 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前最近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的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前最近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6根据《 (略) 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 (略) 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 4/0P ***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略) 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 (略) 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 (略) 、江苏省交通运 (略)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 (略) 地址:宿 (略) 金桥商务大厦 地 址:南京市 (略) (略) 2楼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颜宁联系人:陈志祥 电 话:0527- *** 电 话: *** E-mail: @@@ q.com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用综合评分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 5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 101. 234. 24: *** /OP/Login. 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 *** 。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30。 2022年7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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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 施工标段照明工程施工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4]11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 (略) 局以省交 (略) 局关于347省道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YH-1、YH-2、YH-3、SC-1标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苏交公程[2015] (略) )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加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347 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全长约 *** km, (略) 基宽度 *** m, (略) 基宽度 *** m,采用双向四 (略) 标准,设计速度 80km/h。本次照明工程 (略) 为K21+400, (略) 为K31+ *** ,全长 *** km, (略) 。 2.2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347-YHD-ZM标段;招标范围包括:347 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 YH 施工标段照明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31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 (略) 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前最近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照明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照明工程的金额)的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前最近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6根据《 (略) 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 (略) 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 4/0P ***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略) 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 (略) 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 (略) 、江苏省交通运 (略)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 (略) 地址:宿 (略) 金桥商务大厦 地 址:南京市 (略) (略) 2楼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颜宁联系人:陈志祥 电 话:0527- *** 电 话: *** E-mail: @@@ q.com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用综合评分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 5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 101. 234. 24: *** /OP/Login. 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 *** 。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30。 2022年7月27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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