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15:04:57
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征集公告
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征集项目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地址: (略) 亦资街道办胜境大道轩华大厦
(四)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1.委托型保险
(略) 根据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及合同约定,按比例进行保险金给付,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和救助金补助,其中医疗费用报销分为门诊(购药)费 (略) 费用报销。
2.保障型保险
为在岗、离退休员工及家属投保保障型保险,保险责任包括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残、意外烧伤、重大疾病等,其中在岗、离退休员工保费由单位承担,员工家属自愿投保,保费由员工个人承担。具体如下:
责任名称 | 保险金额 |
疾病身故 | * |
重大疾病 | * |
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 | * |
意外伤害医疗 | * |
二、资格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否则视为废标。
(一)报名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涵盖或符合本采购项目内容经营活动许可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若为分公司参加竞标的, (略) 的有效授权, (略) 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授权书及营业执 (略) 公章)。
(二)企业类型为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实际经营需满2年,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和实际经营需满3年。
(三)报名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成交和违约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中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参加竞标的企业及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与盘县农信联社理事会、监事会、党委会、高级管理层成员及采购需求部门成员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必须在报名表中备注说明。存在重大关联且未备注说明的,将取消参与竞标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档(附件1)。
(三)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四)报名供应商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提供初步报价(附件2),报价表须加盖公章,报价有可能被我社采纳为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若报 (略) 场价格,我社将不再邀请继续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上述报名资料统一打包并命名为:“采购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名称”,发送至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集采办邮箱(邮箱地址:*@*63.com)。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地址: (略) 亦资街道办胜境大道轩华大厦
(三)联系人:集采办;联系电话:0858-*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 (略) (http://**)、盘县农村信用合 (略) (http://**)发布。
六、工作提示
本次项目供应商征集仅为意向性报名,我社将根据参与报名供应商的情况,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开展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12月12日
公告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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