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商务局关于确认博 (略) 龙潭产业园进港大道加油站新建规划的批复
博白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确认博白县金达 (略) 博白王力大道加油站符合新建规划的请示》(博经科报〔2024〕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的函》(桂商运函〔2021〕46号)规定,经审核,博白县金达 (略) 博白王力大道加油站(详见附件)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布点要求,并获得该规划站点的建设用地,现予以确认。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加油站点建设、消防、安全、市场监管、环保和气象等手续,加油站建设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再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文有效期为三年。
此复。
附件:确认新建规划加油站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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