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 (略) 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30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专职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略)建设,保障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培养一支热爱动物防疫工作、解决动物防疫难题、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服务力量,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提供有力支撑。
二、招募计划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招募计划, (略) 畜牧业产业基础和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7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二是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1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三是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动物防疫工作1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防疫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条件
(略) 户籍 (略) 内,男年龄在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年龄在45岁(不含)以下,身体健康,具备畜牧兽医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工作任务
特聘动物 (略) (略) 的领导下,服从各级动物防疫部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一)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协助镇街为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完成动物免疫、档案管理、病死畜禽 (略) 理等工作;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互相配合,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市农业农村部门、镇街动物防疫机构提供指定的动物防疫工作专业服务。参与动物疫病诊疗、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样品采集、疫情排查、疫情报告、 (略) 置、协助动物卫生监督等业务工作。基层已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在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后,除承担原有工作任务外,还需要承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
(五)市 (略) 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招募程序
招募程序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考核、体检、结果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全程公开透明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
(一)发布需求(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
(略) 人民政府 (略) 发布《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2025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二)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核(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
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需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略)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填写《 (略)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特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特聘资格。
咨询电话:(略)
(三)理论和技能考核(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
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和技能考核,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动物疫病防治员》规定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相关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前10名进入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包括猪瘟疫苗注射演示、鸡翅静脉采血实际操作)。笔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为个人总成绩,总成绩前7名则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1.在确定体检对象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略) 人民 (略) 进行公示。
2.进入 (略) (略) 组织体检。本次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特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 (略)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书面申请复检一次。 (略) (略) 指定到 (略) 以外的二级(略)等以 (略) 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4.因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结果公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取前7名人员确定为初步人选,由市 (略) 最终审定。特聘确定的最终名 (略) 人民 (略)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递补。
(六)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确定为项目聘用人员,由项目用人单位与特聘人员签订合同, (略)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项目人员。项目期满,项目用人单位根据项目拨款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项目。
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劳务补助根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拨款金额发放。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享受公职人员福利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资格审核工作组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工作组,负责人员的资格审核和考核,确保特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动物防疫专员管理
(略) (略) 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八、纪律与监督
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安置有 (略) 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本 (略) (略) 负责解释。
附件: (略)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