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方(祁门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拟对祁门县老党校1幢、2幢商铺进行公开竞租。现按本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一、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祁门县城区内。具体情况如下表:
标的 序号 | 租赁店面 名称 | 建筑面积(㎡) | 租 赁 合 同 期 限 | 年租金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1-1002 | 92.92 | 2023.5.15-2025.5.14 | 12000 | 10000 |
2 | 1-1003 | 99.88 | 2023.5.15-2025.5.14 | 13000 | 10000 |
3 | 1-1004 | 92.92 | 2023.5.15-2025.5.14 | 12000 | 10000 |
4 | 1-1005 | 99.88 | 2023.5.15-2025.5.14 | 13000 | 10000 |
5 | 1-1006 | 92.92 | 2023.5.15-2025.5.14 | 12000 | 10000 |
6 | 2-1002 | 83.02 | 2023.5.15-2025.5.14 | 10800 | 10000 |
7 | 2-1003 | 89.98 | 2023.5.15-2025.5.14 | 11700 | 10000 |
8 | 2-1004 | 83.02 | 2023.5.15-2025.5.14 | 10800 | 10000 |
9 | 2-1005 | 89.98 | 2023.5.15-2025.5.14 | 11700 | 10000 |
10 | 2-1006 | 83.02 | 2023.5.15-2025.5.14 | 10800 | 10000 |
注:(1)竞价者需按所竞价的店面竞价,加价幅度100元,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详见本表。 (2)本项目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拍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电子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竞价须知》(详见附件)。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始至2023年4 月26日17:30时止(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 (4)放弃承租资格且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租赁合同的竞租人不得参与该标的店面的本次竞租。 (5)特别注意(重要):意向竞租人须在报名前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2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工作日)。竞租人需持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 办理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 (略) 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1-3层)) 电话:05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00 |
(二)租赁期限:2年。
标的租赁期限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三)经营业态:
禁止经营的业态包括:(1)加工、制造行业;(2)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3)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行业;(4)活禽家畜行业;(5)娱乐业(包括歌舞厅、棋牌室、电子游艺厅、网吧、桑拿等);(6)煤炭、水泥销售制造行业;(7)其他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
(四)特别提示:
1、承租人如因单方面原因租赁未满一年提前退租,须交纳等价于三个月租金总和的违约金,如未满两年提前退租,须交纳等价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此类推。本次出租标的仅为店面本身,店面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人行道、绿化、空地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店面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不得转租。如发现私下转租,出租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已缴纳租金不予退还。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责任、保卫等工作,承租人应执行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必须遵守 (略) 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存在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店外堆积杂物、违规违建、违规广告牌匾等现象,如违反规定,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对商铺进行整改。如因违反规定而给出租方造成处罚或产生其他费用、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费用、损失。若承租人不听出租方劝阻,屡次违反本条款,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商铺。
二、出租方
祁门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三、对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允许自然人参与报名和竞价。
四、价款支付
承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交纳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期满之日交纳次年租金。中标者违约或弃标,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项目报名
(一)、特别注意(重要):意向竞租人须在报名前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2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工作日)。竞租人需持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
办理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 (略) 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1-3层))
电话:05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00
(二)、报名: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报名时需系统内上传缴纳该店面竞价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三)、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始至2023年4月26日17:30时止(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不能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行承担。
(四)、缴费:意向承租人须通过己方账号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报名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竞租。
(五)、竞价:本项目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拍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电子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竞价须知》(详见附件)。
1、网络电子竞价:
本项目网络电子竞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系统(意向竞租方于自由竞价期开始前自行登录http://**→点击“意向竞租方”进入“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竞价标的”参与竞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参与现场竞价,具体《产权交易操作手册》见公告附件。
本次网络电子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期:2023年4月27日9:00开始,每个标的3分钟的自由竞价时间。
(2)、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周期为3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竞价期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有人加价,则加价后立即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30秒,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加价,当前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2、特别注意(重要):
(1)、按标的顺序依次开始竞价,因每个标的具体竞价情况不同,意向竞租方自行关注己方报名标的开始情况,如未及时进行对应标的竞价活动的,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竞租。
(2)、上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不组织集中竞价。因竞价期很短,建议意向竞租方提前准备好电脑设备,以免耽误出价。如意向竞租方在竞价期内已对某标的出价,应当在竞价结束前及时关注该标的出价变动和成交情况。
六、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支付
1、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
账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
开户行: (略) 祁门支行
账 号:
标的1: **
标的2:**
标的3:**
标的4:**
标的5:**
标的6:**
标的7:**
标的8:**
标的9:**
标的10:**
3、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竞租标的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足额汇入竞价保证金;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逾期到账,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竞租;
(3)、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CA锁未办理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及出租方(祁门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缴纳完竞租价款,并合同备案后退还(不计息)。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本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须派专人携带(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九、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承租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竞租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租赁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交由委托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放弃承租资格且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租赁合同的竞租人不得参与该标的店面的再次竞租活动。
十一、交易服务费收取
每间商铺服务费:1400元,由每间商铺竞得人分别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祁门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59-*
联系地址:祁门县亿家华府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