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3年02月08日09时1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AE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标项
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二次)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三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一个月财务报 (略)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2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2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免税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http://**),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_dialogId_=6F97D351-8DF7-4B3D-9C5E-*E0095D&_winid=w8466&_t=* 3、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地址:http://**_dialogId_=F63D00FD-A0F5-45A6-80FF-07F8DDA140E0&_winid=w8466&_t=*; 4、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6日23时59分至 2023年02月08日 09时1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时10分00秒
投标地点(网址):http://**:8091/TPBidder/memberLogin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时10分
开标地点:http://**:8091/BidOpening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140万元/年。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不再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 ,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3)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 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2分; (4)按 《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 (黔财采(2014) 15 号) 文件执行; (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 黔财采〔2017〕6 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
地址: (略) 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100号
项目联系人:张琴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华鑫信达 (略)
地址: (略) 逸景高山3栋一层102号
项目联系人:龙胜竹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