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6 号)、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泰顺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申报方案的报告》(泰政函〔2023〕31号)、《关于印发<2023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杨梅等产业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23〕199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杨梅等产业提升建设项目,经相关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茶产业发展中心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党委会研究通过,拟定一心农业杨梅基地提升建设等11个项目列入2023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杨梅等产业提升建设项目计划(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从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77-*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 (略) 153号。
附件:2023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杨梅等产业提升建设项目计划.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