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郧 (略) 将于2022年4月27日10时至2022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锦绣龙苑小区101幢2单元202室房屋
起拍价: *** 元,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 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 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 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12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19- *** 黄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 (略) 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 (略) 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 (略)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 (略) 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2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 (略) 并通过实名认证(已 (略) 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十堰市郧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5月3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十堰市郧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十 (略) ,账号: *** 04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 (略) )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 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9- ***
监督电话:0719- *** / 湖北省十堰市郧 (略) 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 (略)
网址: http:/ *** 此公告在“京东网”、“ (略) 诉讼资产网”。
湖北省十堰市郧 (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1、本次估价对象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东岭居委会七组锦绣龙苑101幢2单元202室住宅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 *** ㎡。
2、估价对象土地状况
(略) 宗地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东岭居委会七组,宗地 (略) 、南临住宅区、西临东岭街、北临住宅区,地势较平坦,形状较则,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宗地内“六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场地内已建有建筑物。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土地用途为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74年03月19日。
?3、估价对象建筑物状况
估价对象的住宅用房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东岭居委会七组锦绣龙苑101幢2单元202室,建筑总面积为 *** m2, (略) 在楼栋共有2个单元,估价对象位于第2个单元, (略) 在建筑物共7(-1)层,-1层为车库,现做为住宅使用。估价对象位于第2层,步梯1梯2户,房屋为混合机构。根据实地走访调查估价对象建成年代为2005年。估价对象外墙为涂料,楼道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刷白,大门为防盗门,内门为木夹板门,客厅、卧室地面均铺设地砖,墙面乳胶漆刷白,天花板木吊角线吊顶并刷白,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地砖,墙面贴有瓷砖,塑料扣板吊顶,所在单元具备供水、供电及卫生洁具设备,通电话、有线电视,排水通畅,设施设备能满足生活需要。
4、估价对象权属权益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东岭居委会七组锦绣龙苑1幢2单元202室住宅房地产, (略) 有权登记 (略) 有。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本次评估以估价对象为房屋产权人合法拥有,估价对象面积以《 (略) 有权证》为准等;
至价值时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登记簿》和《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知悉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权,存在查封情况。根据本次估价目的,本次评估未考虑在估价对象上设定抵押、担保、租赁等他项权利以及查封等对其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附件 :法院-孙强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东岭居委会七组锦绣龙苑101幢2 (略) 住宅用房市场价值评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