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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临发改审〔2024〕25号
关于 (略) 临 (略) 传染病区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临 (略) 传染病区建
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和委托安徽 (略) 、郴州
(略) 编制的《 (略) 临 (略)
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
复如下:
1、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 (略) 临 (略) 传
染病区建设项目,湖南投资 (略) 项目代码:
2403-*-04-01-*。
2、项目业主:临 (略) ,社会信用代码:
*765.
3、项目名称: (略) 临 (略) 传染病区建
设项目
4、项目法人:陈双兴
项目联系人:韩畅武*
5、建设性质:新建
6、建设地点: (略) 临武县舜峰 (略) 杜家
段西侧
7、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占地6262平方米,总建筑
面积*平方米,建设传染病综合楼1栋,层数1+5层,建
筑高度23.9米,设置床位130张,包括传染病门诊急诊区,
检验区、医学影像诊断区、传染病重症ICU、 (略) 病房
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土方工程、绿化、地下停车场等
8、建设期限:2024年6月-2026年6月
9、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业
主自筹解决。请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郴政
办发〔2019〕20号和《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
细则》(郴政办发〔2020〕10号)及《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
事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5号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
目投资,且不新增政府性债务。
10、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
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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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
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核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规模。
11、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
(略) ∥湖南省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如实报送项目
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
季度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
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
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1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环境治理、安全生产“三
同时”、“三必须”。
13、以上信息系 (略) 申报,项目单位须
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14、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
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军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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