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略) 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24〕243号)要求,为配合省做好我省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请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充分 (略) 站、园区、 (略) 等广泛宣传政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应知尽知。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
二、按时提交材料。对符合要求 (略) 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请于4月12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其中, (略) 企业或项目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 (略) 行业协会;软件企业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软件行业协会。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略) 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24〕243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略) 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4〕351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