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巧家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巧家县3个用料场和1个采石场采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云 (略) 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 (略) 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巧 (略) 东侧
(二) (略)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场所: (略) 开标室
二、4个采矿权出让的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1:巧家县包谷垴营盘用料场
1. 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巧家县包谷垴营盘用料场
地理位置:巧家县包谷垴营盘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原矿
矿区面积:0.005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2150至2090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72 | *.59 |
2 | *.10 | *.19 |
3 | *.82 | *.98 |
4 | *.22 | *.66 |
5 | *.06 | *.54 |
6 | *.59 | *.97 |
7 | *.25 | *.27 |
8 | *.82 | *.09 |
9 | *.20 | *.15 |
10 | *.01 | *.50 |
11 | *.73 | *.99 |
12 | *.81 | *.07 |
2. 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89.*元。
加价幅度:*元。
竞买保证金:*元。
(二)采矿权2:巧家县中寨包谷山河坝用料场
1. 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巧家县中寨包谷山河坝用料场
地理位置:巧家县中寨乡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原矿
矿区面积:0.0142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680至1646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90 | *.17 |
2 | *.63 | *.18 |
3 | *.95 | *.32 |
4 | *.77 | *.96 |
5 | *.57 | *.72 |
2. 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37.*元.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三)采矿权3:巧家县老店尹武小石岩用料场
1. 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巧家县老店尹武小石岩用料场
地理位置:巧家县老店尹武
开采矿种: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面积:0.0207平方千米,开采深度:2450至2334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33 | *.57 |
2 | *.08 | *.01 |
3 | *.45 | *.75 |
4 | *.59 | *.95 |
5 | *.73 | *.41 |
6 | *.50 | *.34 |
2. 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挂牌起始价:392.*元。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四)采矿权4:巧家县旱谷地村何家湾子采石场
1. 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巧家县旱谷地村何家湾子采石场
地理位置:巧家县旱谷地村何家湾子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区面积:0.1992平方千米,开采深度:1420米至1354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41 | *.09 |
2 | *.29 | *.09 |
3 | *.60 | *.31 |
4 | *.01 | *.93 |
5 | *.43 | *.50 |
6 | *.19 | *.57 |
7 | *.29 | *.15 |
2. 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挂牌起始价:749.*元;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注意:4个采矿权出让其他情况详见第二章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
(二)无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未满2年的情况;未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录”;未被“ (略) 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地点、时间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8月6日。
(三)挂牌时间(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8月7日00:00至2024年8月21日09:30。
(三)交易时间:2024年8月21日09:30起。
(四)交易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9日00:00至2024年8月6日16:3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竞买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方式)。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0:00至2024年8月6日16:30。
2.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应在报名的起止时 (略) 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操作方式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查看《云南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报名)。
3.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矿区现场勘踏声明;
(6)保证金缴纳凭证;
(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以报名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按第三章附件模板填写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三)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 凡有意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
2. 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 (略) 昭 (略) (略) 民之家四楼开标等待区办理,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登录报名和获取电子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电话咨询:0870—*。 (略) 上报名的意向竞买人不能成为有效参与人,不能参与电子竞价。
3.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办理云南CA数字证书的,只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 (略) 上注册即可,无须重办;
4.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略) 由北京筑龙 (略) 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010-*。
六、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一)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6:30。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线下交纳方式转账或电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三)保证金交纳认定: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截止时间后转入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四)交纳形式:须从竞买人本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870-*。
户名:巧家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云南巧家农村 (略)
采矿权1:巧家县包谷垴营盘用料场
账号:*2
采矿权2:巧家县中寨包谷山河坝用料场
账号:*2
采矿权3:巧家县老店尹武小石岩用料场
账号:*2
采矿权4:巧家县旱谷地村何家湾子采石场
账号:*2
注意: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价活动。
(六)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采矿权出让收益),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还。
七、竞买人资格审查确认
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后,巧家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出让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核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通知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略) 上竞买活动;
竞买人可于2024年8月6日18: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
(二)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
(三)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实地了解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可能面临出让采矿权周边存在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的风险;因矿区山高坡陡,在河谷地段,存在交通中断,矿产品无法外运的风险;矿区周边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因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技术标准要求不达标等因素导致相关部门手续无法办理,使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五)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
(六)该矿权已完成的《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出让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完成,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
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七)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活动,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八)本风险提示未尽条款详见《出让须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巧家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并将异议送达巧家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对此次采矿权挂牌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挂牌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现场观摩:
现场观摩时间:2024年8月21日09:00;
现场观摩地点: (略) 开标室。
(二)公告发布的媒体: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巧家县人民 (略) 站(http://**)、自然资 (略) (略) 站(http://**)上同时发布。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投标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挂牌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巧家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出让人: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巧 (略) 东侧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0—*
代理机构:巧家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巧家县玉屏街道龙潭社区步行街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70—*
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
经巧家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巧家县3个用料场和1个采石场采矿权 ,本项目挂牌出让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云 (略) 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凡参加电子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则及以下约定。
一、出让人、 (略) 和代理机构
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略) 为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巧家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
二、矿业权挂牌出让原则
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价高者得和诚实信用原则。
竞买人在进行竞价前应事先准备好电子竞价的软硬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如: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买人 (略) 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4个采矿权出让的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1:巧家县包谷垴营盘用料场
1. 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巧家县包谷垴营盘用料场
地理位置:巧家县包谷垴营盘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原矿
矿区面积:0.005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2150至2090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72 | *.59 |
2 | *.10 | *.19 |
3 | *.82 | *.98 |
4 | *.22 | *.66 |
5 | *.06 | *.54 |
6 | *.59 | *.97 |
7 | *.25 | *.27 |
8 | *.82 | *.09 |
9 | *.20 | *.15 |
10 | *.01 | *.50 |
11 | *.73 | *.99 |
12 | *.81 | *.07 |
资源储量:29.*吨。
开发利用情况: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回采率为95%,矿区范围内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28.*吨,生产规模:30.*吨/年。
出让年限:11个月。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3. 出让方式:无底价挂牌。
4. 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89.*元
加价幅度:*元。
竞买保证金:*元
5. 前期工作费用
根据巧家县人民政府认定,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合计16.*元。采矿权出让结果公示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凭缴款凭证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6. 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2)该矿已完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3)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取得采矿权后,可能面临矿区及周边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矿 (略) 交通不便造成矿产品无法外运,矿区及周边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环保要求等因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踏勘调查,实地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
(4)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需遵 (略) 、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9号)第三条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拟出让矿业权为鲁 (略) 建设用料场,在鲁巧高速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9 号)处置。
7. 出让文件:出让文件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规定和本方案确定事项制定,矿产资源管理科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8. 出让合同:见附件。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
(二)采矿权2:巧家县中寨包谷山河坝用料场
1. 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巧家县中寨包谷山河坝用料场
地理位置:巧家县中寨乡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原矿
矿区面积:0.0142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680至1646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90 | *.17 |
2 | *.63 | *.18 |
3 | *.95 | *.32 |
4 | *.77 | *.96 |
5 | *.57 | *.72 |
资源储量:12.*吨
开发利用情况: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回采率为95%,矿区范围内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1.*吨,生产规模:30.*吨/年。
出让年限:4个月。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3. 出让方式:无底价挂牌。
4. 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37.*元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5. 前期工作费用:根据巧家县人民政府认定,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合计14.*元。采矿权出让结果公示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凭缴款凭证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6. 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2)该矿已完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3)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取得采矿权后,可能面临矿区及周边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矿 (略) 交通不便造成矿产品无法外运,矿区及周边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环保要求等因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踏勘调查,实地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
(4)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需遵 (略) 、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9 号)第三条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拟出让矿业权为鲁 (略) 建设用料场,在鲁巧高速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9 号)处置。
7. 出让文件:出让文件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规定和本方案确定事项制定,矿产资源管理科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8. 出让合同:见附件。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采矿权3:巧家县老店尹武小石岩用料场
1. 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巧家县老店尹武小石岩用料场
地理位置:巧家县老店尹武
开采矿种: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面积:0.0207平方千米,开采深度:2450至2334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33 | *.57 |
2 | *.08 | *.01 |
3 | *.45 | *.75 |
4 | *.59 | *.95 |
5 | *.73 | *.41 |
6 | *.50 | *.34 |
资源储量:195.*吨
开发利用情况: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回采率为95%,矿区范围内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85.*吨,生产规模:30.*吨/年。
出让年限:6年。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3. 出让方式:无底价挂牌。
4. 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挂牌起始价:392.*元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5. 前期工作费用
根据巧家县人民政府认定,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合计16.*元。采矿权出让结果公示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凭缴款凭证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6. 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2)该矿已完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3)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取得采矿权后,可能面临矿区及周边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矿 (略) 交通不便造成矿产品无法外运,矿区及周边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环保要求等因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踏勘调查,实地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
(4)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需遵 (略) 、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9 号)第三条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拟出让矿业权为鲁 (略) 建设用料场,在鲁巧高速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9 号)处置。
7. 出让文件:出让文件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规定和本方案确定事项制定,矿产资源管理科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8. 出让合同:见附件。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
(四)采矿权4:巧家县旱谷地村何家湾子采石场
1. 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巧家县旱谷地村何家湾子采石场
地理位置:巧家县旱谷地村何家湾子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区面积:0.1992平方千米,开采深度:1420米至1354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41 | *.09 |
2 | *.29 | *.09 |
3 | *.60 | *.31 |
4 | *.01 | *.93 |
5 | *.43 | *.50 |
6 | *.19 | *.57 |
7 | *.29 | *.15 |
资源储量:886.*吨。
开发利用情况: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回采率为95%,矿区范围内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620.*吨,生产规模:100.*吨/年。
出让年限:6年。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3. 出让方式:无底价挂牌。
4. 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挂牌起始价:749.*元。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5. 前期工作费用
根据巧家县人民政府认定,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合计29.*元。采矿权出让结果公示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凭缴款凭证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6. 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2)该矿已完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3)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取得采矿权后,可能面临矿区及周边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矿 (略) 交通不便造成矿产品无法外运,矿区及周边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环保要求等因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踏勘调查,实地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
(4)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需遵 (略) 、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7. 出让文件。出让文件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规定和本方案确定事项制定,矿产资源管理科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8. 出让合同。见附件。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详见“第一章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
五、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详见“第一章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
六、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一)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时间:详见“第一章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
(二)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9日00:00至2024年8月6日16:3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方式),具体包括:
第一章 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若有)
第二章 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
第三章 附件模板
第四章 矿业权出让合同(范本)
七、提交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上传资格审查资料,
申请资料包括:
1. 竞买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 矿区现场勘踏声明;
6. 保证金缴纳凭证;
7.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以报名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8. 竞买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按第三章附件模板填写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并确认
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后,巧家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及出让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申请:
1. 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 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 申请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资料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答疑及现场踏勘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咨询。
(二)现场踏勘由申请人自行实施。
九、竞价方式、时间及规则
(一)竞价地点:网上竞价。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CA)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在挂牌期限截 (略) 上报价。
(二)报价方式:动态报价(包含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三)竞价时间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
1. 自由竞价: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7日00:00,结束时间为各出让标的限时竞价起始时间(详见本条第3款“限时竞价时间表”)。
2.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竞价活动自动转为限时竞价,需要进行限时竞价的竞买人,请 (略) 络限时竞价(地点为现场观摩会或其它)。自由竞价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 (略) 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
3. 限时竞价时间表:2024年8月21日09:30起。
序号 | 出让矿产名称 | 时间 |
采矿权1 | 巧家县包谷垴营盘用料场 | 09:30 |
采矿权2 | 巧家县中寨包谷山河坝用料场 | 09:50 |
采矿权3 | 巧家县老店尹武小石岩用料场 | 10:10 |
采矿权4 | 巧家县旱谷地村何家湾子采石场 | 10:30 |
(四)挂牌报价规则为:
1. 电子竞价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按系统 (略) 上报价;
2. 电子竞价首次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
3. 电子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4. 竞买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5.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 (略) 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6. 限时竞价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 (略) 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
7. 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不成交。
8. 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 (略) 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十、成交规则
(一)电子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价期间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三)网上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的除外。
(四)网上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竞买人的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否则,不成交。
注: (略) 络有延迟,在报价前和确认报价时须点击“刷新”按钮并等待数据更新。
十一、签订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巧家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时请自行携带有效公章及出让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前期工作费用缴款凭证与巧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按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逾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相关款项的,巧家县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缴纳相关款项后,按相关规定向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十二、出让结果公示
出让人将在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在相应的媒体上公示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
十三、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交易行为中止:
(一)公示公开期间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
(二)交易主体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三)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矿业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矿业权交易行为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矿业权交易。
十四、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交易行为终止:
(一)出让人提出终止交易;
(二)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矿业权交易;
(三)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挂牌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影响交易公正性的;
(五)所有竞买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违约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二)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四)向主管部门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截止前用书面或电话向出让人咨询。申请人可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矿权设置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缴纳相关款项后,按相关规定向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三)采矿权新立申请:竞得人缴纳相关款项后,按相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四)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出让人重新组织出让。
(五)出让人对本《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