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和《广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17号)精神,现将第六批(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申请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市场规划管理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共3个自然日)。联系方式: (略) (略) 场规划管理科, 0766-(略)
附件: (略) 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第六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