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根据下列提 (略) 址下载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或按下列的联系方式向我司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建设单位设有纸质版查阅场所,查阅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惠安广电大楼三楼。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单位及专家和社会团体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
(2)联 系人:郭工。
(3)电话:0595-*。
(4)邮箱:*@*q.com。
(5)地 址:惠安县世纪大道惠安广电大楼三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自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略)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