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 (略) 南区通用生命支持类设备一批设备采购
评标结果公示
一、 (略) (略) 受招标人委托,就安徽理工大学 (略) 南区通用生命支持类设备一批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23-35-8332)进行公开招标, (略) (略) 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元
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元
3包:
截止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包流标。
4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日17:00。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授权委托书。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一次性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略) (略)
2023年12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2023-35-8332
项目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略) 南区通用生命支持类设备一批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标段(包别)划分变更为:4个标包
2.本项目招标范围变更为:
序号 | 类别 | 包号 | 科室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1 | 通用生命支持类设备 | 1 | 产科(产房) | 麻醉机 | 1 | 台 | 140万元 |
2 | 儿科 | 无创呼吸机(儿童) | 1 | 台 | |||
3 | 儿科 | 有创呼吸机(儿童) | 1 | 台 | |||
4 | 麻醉科 | 麻醉机 | 8 | 台 | |||
5 | 麻醉科 | 麻醉机消毒机 | 1 | 个 | |||
6 | 2 | 心血管内科 | 除颤仪 | 1 | 台 | 180万元 | |
7 | 心血管内科 | 中央监护系统 | 1 | 台 | |||
8 | 心血管内科 | 数字遥测系统 | 40 | 台 | |||
9 | 心血管内科 | 心电图机 | 1 | 台 | |||
10 | 心血管内科 | 中央输液监控 | 1 | 台 | |||
11 | 急诊抢救室 | 床旁监护仪 | 5 | 台 | |||
12 | 急诊抢救室 | 便携式监护仪 | 1 | 台 | |||
13 | 急诊观察输液室 | 便携式监护仪 | 1 | 台 | |||
14 | 急诊病房 | 床旁监护仪 | 3 | 台 | |||
15 | 急诊手术室(间) | 床旁监护仪 | 1 | 台 | |||
16 | 急诊手术室(间) | 除颤仪 | 1 | 台 | |||
17 | 清创手术室 | 清创手术台 | 1 | 台 | |||
18 | 麻醉科 | 监护仪(双有创) | 12 | 台 | |||
19 | 麻醉科 | 监护仪 | 8 | 台 | |||
20 | 麻醉科 | 除颤仪 | 1 | 台 | |||
21 | ICU | 多功能监护仪 | 4 | 台 | |||
22 | ICU | 除颤仪 | 1 | 台 | |||
23 | 神经内科 | 移动心电图机 | 1 | 台 | |||
24 | 急诊抢救室 | 除颤起搏器 | 1 | 台 | |||
25 | 急诊抢救室 | 移动心电图机 | 2 | 台 | |||
26 | 急诊重症监护室 | 除颤起搏器 | 1 | 台 | |||
27 | 急诊重症监护室 | 移动心电图机 | 1 | 台 | |||
28 | 3 | 新生儿科 | 高频呼吸机 | 1 | 台 | 28万元 | |
29 | 4 | 新生儿科 | 有创常频呼吸机 | 1 | 台 | 22万元 | |
30 | 新生儿科 | 无创呼吸机 | 1 | 台 |
3.本项目3、4包为新生儿科设备,由于新生儿呼吸机比较特殊,业绩评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在满足原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须证明其为新生儿所用,否则不予计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略) 或科室盖章的材料,具体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4.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14日17:00。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23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招标人:安徽理工大学 (略)
地址: 203号
(略) (略)
2023年12月07日
详见附件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略) 南区通用生命支持类设备一批设备采购
1.2 招标人:安徽理工大学 (略)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GN2023-35-8332
2.2 标段(包别)划分:3个标包
2.3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通用生命支持类设备一批,内容见下表,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类别 | 包号 | 科室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1 | 通用生命支持类设备 | 1 | 产科(产房) | 麻醉机 | 1 | 台 | 162万元 |
2 | 新生儿科 | 有创常频呼吸机 | 1 | 台 | |||
3 | 新生儿科 | 无创呼吸机 | 1 | 台 | |||
4 | 儿科 | 无创呼吸机(儿童) | 1 | 台 | |||
5 | 儿科 | 有创呼吸机(儿童) | 1 | 台 | |||
6 | 麻醉科 | 麻醉机 | 8 | 台 | |||
7 | 麻醉科 | 麻醉机消毒机 | 1 | 个 | |||
8 | 2 | 心血管内科 | 除颤仪 | 1 | 台 | 180万元 | |
9 | 心血管内科 | 中央监护系统 | 1 | 台 | |||
10 | 心血管内科 | 数字遥测系统 | 40 | 台 | |||
11 | 心血管内科 | 心电图机 | 1 | 台 | |||
12 | 心血管内科 | 中央输液监控 | 1 | 台 | |||
13 | 急诊抢救室 | 床旁监护仪 | 5 | 台 | |||
14 | 急诊抢救室 | 便携式监护仪 | 1 | 台 | |||
15 | 急诊观察输液室 | 便携式监护仪 | 1 | 台 | |||
16 | 急诊病房 | 床旁监护仪 | 3 | 台 | |||
17 | 急诊手术室(间) | 床旁监护仪 | 1 | 台 | |||
18 | 急诊手术室(间) | 除颤仪 | 1 | 台 | |||
19 | 清创手术室 | 清创手术台 | 1 | 台 | |||
20 | 麻醉科 | 监护仪(双有创) | 12 | 台 | |||
21 | 麻醉科 | 监护仪 | 8 | 台 | |||
22 | 麻醉科 | 除颤仪 | 1 | 台 | |||
23 | ICU | 多功能监护仪 | 4 | 台 | |||
24 | ICU | 除颤仪 | 1 | 台 | |||
25 | 神经内科 | 移动心电图机 | 1 | 台 | |||
26 | 急诊抢救室 | 除颤起搏器 | 1 | 台 | |||
27 | 急诊抢救室 | 移动心电图机 | 2 | 台 | |||
28 | 急诊重症监护室 | 除颤起搏器 | 1 | 台 | |||
29 | 急诊重症监护室 | 移动心电图机 | 1 | 台 | |||
30 | 3 | 新生儿科 | 高频呼吸机 | 1 | 台 | 28万元 |
2.5 最高投标限价:见上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 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
3.4 针对所投产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标后均须提供生产厂家(进口产品也可由其中国代表处 (略) 或国内一级 (略) 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所投产品或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成交,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投产品相应有效授权书(函);
3.5 本项目1、2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6 信用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
(2)投标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
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为准:“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针对3.1-3.3款要求中有关医疗器械的相关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在投标文件对应提供相应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4.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优质采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常玲、张旭东 联系电话:0551-*、*、*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招标人:安徽理工大学 (略)
地址: (略) 田家庵区淮滨路203号
9. 用户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