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武清开发区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工程(2024 年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ZZGK-047)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武清开发区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工程(2024 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1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概况:①武清开发区 4175. 48 亩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②新西河(福源道一号桥至光明桥)56 亩、五支渠( (略) (略) )107 亩、 (略) (略) 23 亩、创业总部基地内的湖、渠共计 43. 9 亩、中央湖周围岸坡 74 亩(包含野花坪岸坡),河道水域及其两岸苇草、杂草、树枝、垃圾等清理。③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2、采购预算:*元。3、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完成全部工程量(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武清开发区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工程(2024 年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年武清开发区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工程(2024 年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 (略) 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查询截图,首先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 (略) ”中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从 2024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按照“七、其他”准
备资料、 (略) 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10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隆旭建设工程 (略) ( (略) 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隆旭建设工程 (略) ( (略) 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1-125)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为 1 个 PDF 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1000 元/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可简写、到账截止时间同领文件截止时间)。
账户信息:
收款人: (略) 隆旭建设工程 (略)
汇款帐号:*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光明支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武清经 (略)
地 址: (略) 武清区福源道北侧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隆旭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1-125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22-*-225
电子邮件: *@*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