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9 信息来源:通化 (略) (略)
柳环审(书)字〔2022〕1号
柳 (略) :
你公司《柳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东北煤炭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该项目报告书已通过省环 (略) 技术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大健康综合产业园内,总用地面积 *** ㎡。新建1条年屠宰 *** 万头生猪生产线(包括待宰圈、屠宰车间1944㎡、固废储存间10㎡、 (略) 理站135㎡、锅炉房100㎡、储池及消防泵房等),日屠宰量约 *** 头,日产日销。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柳河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方式;锅炉废水用于浇渣,不外排;生产废水 (略) 理站(处理规模300m3/d,采用:物化+生化+ (略) 理)预处理,出水水质满足企业与柳河 (略) 理有限公司协议进水指标(pH、COD、BOD5、NH3-N、TP及TN)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2)表3中三级标准要求后,与生活污 (略) 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经开发区污水管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有关防渗要求分区做好防渗。办公区和公用工程区等为简单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进行地表防渗;生产车间(待宰圈、屠宰车间)、固废暂存间、 (略) (略) 理单元等为重点防渗区。对地(侧)面进行防腐、 (略) 理;要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 (略) 理;加强对污水管道设备检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及时收集地面污染物 (略) 理,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等,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车间、固体废物暂存间、 (略) 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集气收集、活性炭吸 (略) 理等措施,确保H2S和NH3及臭气浓度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后,分别经各自车间15m高排气筒(1#、2#、3#)排放。
2、新建2台燃兰炭锅炉(1台4t/h,1台1t/h备用炉),符合通化 (略) 《关于1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允许使用燃料的通知》(通市环发[2017] (略) )要求,要采取除尘等措施,确保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表2中新建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后,经35m高烟囱(4#)排放。企业要购买质量合格的兰炭燃料,按照兰炭锅炉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维护和管理好锅炉除尘器等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略) 位要设置永久采样孔。严禁新建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的燃煤锅炉。待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内满足集中供热条件后,本项目拆除现有锅炉,并入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除烟效率≥60%)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2001)要求后,经高于屋顶1m的内置式排气筒排放。
4、备用柴油机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二级标准。
5、及时清运粪便、肠胃内容物及污泥等废弃物并加强管理,对厂区进行绿化等措施后, (略) 界H2S和NH3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表1中 (略) 界二级(新改扩建)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基础减震、封闭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略) 置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生活 (略) (略) 理。猪粪、肠胃内容物、隔油池废油、 (略) 理站污泥外运至柳 (略) 制作有机肥;猪 (略) 回收;猪血外售;不可食用的内脏、淋巴、病死猪及不合格肉品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委托辉南县长江病死 (略) (略) 理;灰渣、除尘灰外运至柳河 (略) 制砖;废活性炭由有资 (略) 理。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 (略) 理;设置雨排水切换装置,确保环境风险事故状态下的废水不直接外排;定期对生产施进行检查;加强储运过程中安全和环境管理,运输 (略) 线行驶,运输车辆配备消防器材;提高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略) 门备案,同时定期开展经常性演练等,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经核定,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62吨/年,氮氧化物0.62吨/年。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展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 (略)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要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投入运行前,向通化 (略) 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 (略) 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略) 会监督。
七、你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八、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通化 (略) (略)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