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兴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兴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FX-2023-02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霍北路以南、二环路以西、霍北南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 未评估地区 | | | 投资强度: | 37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2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1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62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0日15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3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兴区分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3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兴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7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17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兴区分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FX-2023-02 号地块: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0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指标按照复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复兴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复政办[2022]34号)规定的“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土地出让成交地价款中不包括土地交易契税。 (五)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六)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七)其他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人民西路236号 联 系 人:薛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 (略) 复兴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邯郸银行人民西路支行 银行帐号:*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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