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东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东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23-HW-05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发布来源: (略) 东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略) 东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3-HW-050 项目名称: (略) 东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9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交货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其他应纳税申报表,需要提供依法网上申报缴税所在官方网站的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到 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须将(1)采购文件领取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内江路与东江道交口香年广场C-11底商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 (略) 开户银行: (略) 天津西青支行 帐号:**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东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东丽区 (略) 第一百中学东北侧约140米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内江路与东江道交口香年广场C-11底商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倩倩、王欢 电 话:022-*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 (略) 2023年12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