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条件
中古 (略) 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7月5日15时在中拍平台(http://**)对张 (略) 破产清算的在建工程 (标的设备及建筑的拆除及清运)按现状公开拍卖。
标的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一号 | 张 (略) 破产清算的在建工程 (标的设备及建筑的拆除及清运) | 3656 | 200 |
2.项目概况:
3.竞买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单位参与,不接受自然人的报名。
3.2竞买人应具备房屋拆除、化工设备拆除等资质、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对于没有相关资质的,需要在报名前取得与具备相关资质企业共同合作参与本次拍卖的协议或合同并提供相关材料给拍卖人。
3.3根据中拍平台 (略) 发布的《平台收费规则》公告中的规定,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的比例(优惠期内)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具体支付范围、条件、标准、方式等信息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该信息发布于拍卖标的首页界面)。
4.获取拍卖文件
4.1潜在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7月4日16时00分 前登录中拍平台(网址http://**),填写信息注册、报名、查看、下载相关文件参与竞买。
4.2首次参加网络竞拍需进行信息登记注册,步骤请参考中拍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竞拍流程”。
5.拍卖会时间安排
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
展示地点: (略) 宣化区
拍卖会时间:2023年7月5日15时。
拍卖会地点:中拍平台(http://**)
6.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佰万元整(¥*.00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3年7月4日16时0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张 (略) 破产管理人 账号: 1200 0901 4156 0001 998 开户行:张家口银行新华支行
买受人若未按约定时间和数额付清拍卖价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若*方未能成交,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之退回原账户(无息)。
7.其他公告事宜
7.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2标的踏勘由拍卖人统一进行安排,有意向的竞 (略) 联系,确定踏勘时间。
7.3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与我公司联系,提供相关 (略) 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报名及签署协议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竞买单位参加竞买的决定(企业为股东会决议);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拆除或化工设备拆除资质或与相关资质企业合作参与本次拍卖的文件材料。
8.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中古 (略)
咨询及报名地址: (略) 双桥区世纪城华峰中心A座八楼
联系人及电话:闫经理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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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协 议
商务部SB/T 10690—2012 标准 中古拍字(2023)第18- 号
拍卖人(简称*方):中古 (略)
竞买人(简称*方): 代理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方参加*方于 2023年7月5日15时在中拍平台举办的“张 (略) 破产清算的在建工程 (标的设备及建筑的拆除及清运)按现状公开拍卖”拍卖会,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 竞拍标的及报名:
- 拍卖标的:
标的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一号 | 张 (略) 破产清算的在建工程 (标的设备及建筑的拆除及清运) | 3656 | 200 |
2、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3、竞买报名及签署协议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竞买单位参加竞买的决定(企业为股东会决议);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拆除或化工设备拆除资质或与相关资质企业合作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文件资料;单位公章。
4、参加竞买报名和拍卖会所产生的费用由参加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说明(仅供参考,以标的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张 (略) 破产清算的在建工程的实物财产,不包含任何无形资产和其他债务资产,标的主要为开工建设后尚未使用及已经使用的各种化工设备及厂房,具体实物和数量以标的现场的实际存在为准,该标的说明及附件所提供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真实存在。
标的现存 (略) 宣化区,按现状拍卖。
标的展示及踏勘时间为2023年6月28-29日
标的踏勘联系人:王东海 电话:*
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能提供任何关于标的的建设图纸、建设说明等资料。
鉴于该标的及本场拍卖会的特殊性,特制定以下规则,全体竞买人必须以遵循本规则为前提参与本次拍卖,并在拍卖成交后严格遵守:
1、本次拍卖只接受法人单位参与,不接受自然人的报名。
2、竞买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房屋拆除或化工设备拆除资质。对于没有相关资质的,需要在报名前取得与具备相关资质企业共同合作参与本次拍卖的协议或合同,并提供相关材料给拍卖人。
(拍卖人严正声明:本公司不对资质及证件的真伪做相关鉴定,但需买受自行承担后续相关手续及备案等不能完成的风险)。
3、因参与本次拍卖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如有个别灭失或数量不符等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多退少补。
5、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产生的看管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与委托人签署《安全施工协议》,同时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 200万元。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及环保法规和管理人制定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施工要按制定的安全规则进行。
7、参与拍卖前,竞买人应详细了解当地的拆除及拆迁政策、了解相关危险化工设施拆除的法律法规,详细了解周边四邻的拆除意见,拍卖成交后,对于无论任何原因引发的不能拆除或无法施工情况,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负责办理和完善标的所在地政府有关拆除、拆迁的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9、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拆除、施工、搬运、运输、产生的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因标的取得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本标的的取得方式为拆除及清运,此标的取得所说的拆除及清运,除包含标的设备本身的拆除以外,还包括全部在建工程的建筑物的拆除和清运,也就意味着凡是纳入拆除范围内的,要求一律拆除并清运干净,最终实现地面达到平整,回归正负零状态,并以此作为完工验收条件和参与竞拍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施工保证金退还所必须完成的条件。
11、买受人须自行提取标的物,提取标的物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地面回填、手续费用、押金、保证金等一系列与拆除相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另须因取得标的而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手续、以及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全部有买受人承担。
12、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地面回填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买受人负责;发生损坏未在拆除范围内的房屋、设备,以及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情况,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13、拆除区域范围内、设备中相关危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受人协助委托人共同办理,最终委托有资质企业处置,处置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其他的包括但不限于危废物品拆解、取样、归集、机械作业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4、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后方可进厂拆除。若买受人未收到书面通知擅自进场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价款,有权要求买受人无条件撤场,剩余未拆除标的资产委托人有权另行处置。
15、委托人及拍卖人原则上要求买受人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资产的拆除、清运出厂工作(具体时间以拆除协议为准),对此委托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
16、买受人在对标的物进行拆除前,向地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委托人可以给予一定的配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同时具备房屋拆除和化工设备拆除资质的,需委托其他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需另向委托人提供买受人与施工方签署的拆除协议或合同, (略)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17、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固废以及建筑垃圾要分类存放,有序管理,依规处理。
18、买受人、施工方要严格遵守委托人的施工部署,委托人有权安排专人、监理单位全程监督买受人对标的资产的拆除、运输及场地清理工作,有权了解买受人、施工人员变化,并可以对入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委托人发现买受人拆除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有权要求买受人停止作业,在隐患、问题消除后,经相关方共同认定风险可控后,买受人才可继续施工作业。
19、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委托人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0、本次拍卖价格为不含税价,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提供任何关于标的物的发票,也不承担任何税金,若买受人需要发票,委托人可以在买受人自行承担税金并合法的情况下,为买受人自行取得发票提供便利。
21、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标的数量及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22、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为一次性交纳。
23、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待拆除施工完成后买受人自行与委托人协商退还。
三、*方应付保证金及处理: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佰万元整(¥*.00元)。
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张 (略) 破产管理人 账号: 1200 0901 4156 0001 998
开户行:张家口银行新华支行
买受人若未按约定时间和数额付清拍卖价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若*方未能成交,竞买保证金退回原账户(无息)。
四、拍卖成交价款的确定与支付:拍卖会上的最高应(叫)价经拍卖师确认的数额为成交价。拍卖成交后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按时、足额付清成交价款。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全额交纳拍卖成交价款。
五、拍卖佣金及其支付:
拍卖成交,买受人按成交金额的5%向*方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佣金。
六、其他拍卖费用及其支付:买受人承担公证费、占场费、监督费等费用(约5000-7000元,不发生不承担)。
七、标的交付:1、买受人在付清全部价款和佣金后,凭与拍卖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内与委托人进行标的交割,同时进行标的验收。2、本项目标的交付的具体程序及要求详见《标的说明》,按《标的说明》中的各项要求进行交付。
八、手续变更税费: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产生的税费及拆除、清运、地面平整等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方声明:
1、竞买人在竞买前已经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实物勘察,对标的全部手续和资料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向委托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其瑕疵,一旦签订竞买协议,即表明对该竞买标的物及瑕疵已清楚明了且无异议,并全部接受。*方不承担未经委托人告知的拍卖标的瑕疵的担保和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活动采取有保留价拍卖方式,当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法律效力。
3、此次拍卖为增价拍卖,竞买人每次加价表示递增一个加价幅度。
4、竞买人应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有权随时调整加价幅度。
5、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6、竞买人按照要求自由加价,标的拍归最高应价者(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情况除外)。
7、网络竞买号牌只限竞买人本人使用,如竞买人将号牌借给他人出价,*方仍视出价人为竞买人本人,该出价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本人承担。
8、*方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能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手续。
十、*方承诺:
1、*方愿意按照*方要求按时交付竞买保证金并及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承诺所交纳的保证金来源合法,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照及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2、*方已详细阅读*方出具的标的物拍卖文件资料,全面了解了拍卖标的有关情况,并对拍卖标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详细了解,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清楚明了且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并以此为基础参与当次拍卖活动。
3、*方保证严格遵守双方约定的拍卖规则和《拍卖会场纪律》, (略) 规定和业务程序,不与其他竞买人串通,不干扰和影响其他竞买人举牌竞买。否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4、竞买成交后,*方在《拍卖笔录》上签字,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全面履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拒绝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5、*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价款。在征得*方许可后延迟交付的,按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总额的千分之五/日向*方支付滞纳金。
6、*方不追究*方因委托人未告知和声明的关于本次拍卖事宜事项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担保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拍卖佣金和拍卖价款以及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将被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若再行拍卖,拍卖公司将遵照《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纠纷解决: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三、特别约定事项: 无
十四、合同附件:*方相关身份证明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等。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方:中古 (略) *方:
2023年7月 5日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张 (略) 破产清算的在建工程的实物财产,不包含任何无形资产和其他债务资产,标的主要为开工建设后尚未使用及已经使用的各种化工设备及厂房,具体实物和数量以标的现场的实际存在为准,该标的说明及附件所提供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真实存在。
标的现存 (略) 宣化区,按现状拍卖。
标的展示及踏勘时间为2023年6月28-29日
标的踏勘联系人:王东海 电话:*
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能提供任何关于标的的建设图纸、建设说明等资料。
鉴于该标的及本场拍卖会的特殊性,特制定以下规则,全体竞买人必须以遵循本规则为前提参与本次拍卖,并在拍卖成交后严格遵守:
1、本次拍卖只接受法人单位参与,不接受自然人的报名。
2、竞买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房屋拆除或化工设备拆除资质。对于没有相关资质的,需要在报名前取得与具备相关资质企业共同合作参与本次拍卖的协议或合同并提供相关材料给拍卖人。
(拍卖人严正声明:本公司不对资质及证件的真伪做相关鉴定,但需买受自行承担后续相关手续及备案等不能完成的风险)。
3、因参与本次拍卖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如有个别灭失或数量不符等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多退少补。
5、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产生的看管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与委托人签署《安全施工协议》,同时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 200万元。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及环保法规和管理人制定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施工要按制定的安全规则进行。
7、参与拍卖前,竞买人应详细了解当地的拆除及拆迁政策、了解相关危险化工设施拆除的法律法规,详细了解周边四邻的拆除意见,拍卖成交后,对于无论任何原因引发的不能拆除或无法施工情况,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负责办理和完善标的所在地政府有关拆除、拆迁的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9、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拆除、施工、搬运、运输、产生的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因标的取得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本标的的取得方式为拆除及清运,此标的取得所说的拆除及清运,除包含标的设备本身的拆除以外,还包括全部在建工程的建筑物的拆除和清运,也就意味着凡是纳入拆除范围内的,要求一律拆除并清运干净,最终实现地面达到平整,回归正负零状态,并以此作为完工验收条件和参与竞拍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施工保证金退还所必须完成的条件。
11、买受人须自行提取标的物,提取标的物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地面回填、手续费用、押金、保证金等一系列与拆除相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另须因取得标的而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手续、以及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全部有买受人承担。
12、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地面回填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买受人负责;发生损坏未在拆除范围内的房屋、设备,以及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情况,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13、拆除区域范围内、设备中相关危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受人协助委托人共同办理,最终委托有资质企业处置,处置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不限于危废物品拆解、取样、归集、机械作业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4、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后方可进厂拆除。若买受人未收到书面通知擅自进场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价款,有权要求买受人无条件撤场,剩余未拆除标的资产委托人有权另行处置。
15、原则上要求买受人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资产的拆除、清运出厂工作(具体时间以拆除协议为准),对此委托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
16、买受人在对标的物进行拆除前,向地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委托人可以给予一定的配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同时具备房屋拆除和化工设备拆除资质的,需委托其他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需另向委托人提供买受人与施工方签署的拆除协议或合同, (略)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17、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固废以及建筑垃圾要分类存放,有序管理,依规处理。
18、买受人、施工方要严格遵守委托人的施工部署,委托人有权安排专人、监理单位全程监督买受人对标的资产的拆除、运输及场地清理工作,有权了解买受人、施工人员变化,并可以对入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委托人发现买受人拆除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有权要求买受人停止作业,在隐患、问题消除后,经相关方共同认定风险可控后,买受人才可继续施工作业。
19、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委托人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0、本次拍卖价格为不含税价,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提供任何关于标的物的发票,也不承担任何税金,若买受人需要发票,委托人可以在买受人自行承担税金并合法的情况下,为买受人自行取得发票提供便利。
21、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标的数量及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22、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为一次性交纳。
23、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直接转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待拆除施工完成后买受人自行与委托人协商退还。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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