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建(广州)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略) 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标段一) 住宅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人、项目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本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需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5)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6)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7)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新增的检测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有中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必须报招标人批准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中标人应对该单位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8)根据《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人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 (略) 住房和 (略) 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 (略) 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9)与工程所 (略) 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
(具体以合同、施工图纸、已批准的检测监测方案为准)。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5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z+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等)。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监测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任意一项(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略) 住房和 (略) 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略) 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9.本公司近二年(202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 (略) 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二),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4: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新 (略) 2号之一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1866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采购方:广建(广州)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 (略)
日期: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