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天安水库项目--水库工程的
决策公告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流程,现将常山县天安水库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常山县天安水库项目--水库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业主单位:常山县天马街 (略)
(4)建设地点: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新增建设用地14.9728公顷,临时用地 0.7183公顷。
(5)建设规模及内容:水库的工程任务以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 153.00米,正常库容206.#立方米;死水位131.20米,设计洪水位154.52米,校核洪水位154.93米,总库容237.#立方米。工程规模为小(1)型。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拦河坝、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放空建筑物、 (略) 、库 (略) 和管理房等。
(6)技术标准:建筑物、放空建筑物、 (略) 、库 (略) 和管理房等。水库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洪水标准:设计为50年一遇,校核为500年一遇。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1)公众参与。2023年7月在常山县 (略) 站公开天安水库项目信息,征集公众意见。
(2)风险评估。2022年1月获得了常 (略) 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投资〔2022〕123号);2024年1 (略) (略) (略) 环评批复(衢环常建〔2024〕1号)。
(3)合法性审查意见。 (略) 于2023年9月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4)集体决策。2023年9月21日天马街 (略) 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