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宣传片摄制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宣传片摄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以“音乐的盛会,人民的节日”为主题,拍摄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宣传视频。该宣传片需创新拍摄方式,不拘泥于传统音乐节舞台表演, (略) 特色场景为背景,通过与音乐相关的生活日常场景,找到武汉与音乐的连接, (略) 浪漫与艺术魅力。
宣传片时长不少于2分钟,并需制作15秒、30秒宣传短片各一个。其中,拍摄场景和故事桥段不低于8个,需组织专业的表演、舞蹈、音乐相关演员出镜,演员数量不少于15个。宣传片TVC级别画质,需要有故事性、逻辑性,有情感表达。画面尺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
要求2024年10月17日前提交定稿成片, (略) 文 (略) 拥有视频素材的永久版权。
三、项目预算
#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需具有视频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资质。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宣传片摄制方案、报价清单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0:00。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超宇
联系方式:027-#
地址: (略) (略) 沿江大道129号
(略) 文 (略)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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