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转征函〔2024〕1285号
(略) 人民政府:
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5.2863公顷(其中耕地5.1251公顷、非耕农用地0.1612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1079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3942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