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的民商遥感数据服务引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民商遥感数据服务引接项目 | (略) 建立常态化数据服务保障机制,引接民商遥感数据服务,开展卫星拍摄服务。 | 详见附件 (附件现场领取) | 1400 | 2024.05 | 分包情况待定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单位:某部
二、项目名称:民商遥感数据服务引接项目
三、项目编号:暂无
四、采购概况
(一)采购方式:依托采购服务站组织公开招标。
(二)交付地点:*方指定地点。
(三)预算金额:14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五、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
七、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采购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预期不予受理。
(一)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证书。
8.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具备所投卫星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国内自主研发、国内自主测控、运营1颗及以上在轨遥感成像卫星(包7不受此条款限制)。
9.军队采购网(http://**)“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军队采购网中的2个类别的截图)。
10.授权代表于开标前180天内不曾代表其他供应商参与办理军队组织的其他采购项目投标(报价)相关事宜的声明。
11.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领取采购文件时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承诺: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任何信息,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提交方式
指定专人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邮寄的方式。
(三)领取地点及方式
地址: (略) 海淀区(详细地址请于联系人联系)
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领取相关文件
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四)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一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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