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变更后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3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原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的消防车底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核实(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 (略) 内唯 (略) 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3.4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业绩信息公开):(1)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供货业绩(1份合同为1个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盖章页、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清单、相关技术附件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的消防车底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核实(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3.4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业绩信息公开):(1)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供货业绩(1份合同为1个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盖章页、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清单、相关技术附件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项目概况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滨州天然气终端需采购1台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项目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730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主要技术规格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载水量≥16吨,B类泡沫液(水成膜)量≥2吨,外形尺寸≤12000mm×2550mm×3650mm(长×宽×高),底盘采用国产底盘,驱动形式8×4,发动机功率≥400/1800(kW/rpm),国六B排放标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4年08月11日前
交货数量
1台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含所有的设备及附件、灭火剂)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的消防车底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核实(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3.4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业绩信息公开):(1)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供货业绩(1份合同为1个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盖章页、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清单、相关技术附件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 (略) |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渤海石油管理局大厦A座 |
联 系 人:董子英 |
电子邮箱:*@*ttp://** |
邮 编:* |
联系电话:022-* |
异议受理人:孙娜娜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ttp://** |
投诉受理人:董子英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孙娜娜 |
电子邮箱:*@*ttp://** |
邮 编:* |
联系电话:022-* |
相关附件下载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项目概况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滨州天然气终端需采购1台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项目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730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主要技术规格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载水量≥16吨,B类泡沫液(水成膜)量≥2吨,外形尺寸≤12000mm×2550mm×3650mm(长×宽×高),底盘采用国产底盘,驱动形式8×4,发动机功率≥400/1800(kW/rpm),国六B排放标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4年08月11日前
交货数量
1台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含所有的设备及附件、灭火剂)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的消防车底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核实(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 (略) 内唯 (略) 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3.4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业绩信息公开):(1)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供货业绩(1份合同为1个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盖章页、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清单、相关技术附件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 |
采购人 | 中海石油(中国)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 ||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
联 系 人:孙娜娜 | ||
电子邮箱:*@*ttp://**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022-* | ||
异议受理人:孙娜娜 |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 |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ttp://** | ||
投诉受理人:董子英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