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 (略) 齐背岭水库运行服务站委托新疆格润特 (略) (略) 阿拉哈克河流域水资源配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如下:
网盘链接:hhttp://**-jQ4anC7VWMcLHCQ 提取码:wt72。
同时我单位将于公示期间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规划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公众,以及对本规划有意见和建议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包括流域附近相关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规划关心的公众。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齐背岭水库运行服务站
委托单位联系人:王主任
单位联系方式:*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格润特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水磨沟 (略) 802号鸿瑞豪庭4栋11层1单元1107室。
单位联系人:田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 邮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 (略) 齐背岭水库运行服务站和新疆格润特 (略) 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共10个工作日。
(略) 齐背岭水库运行服务站
2024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